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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丨《文脉与根柢》:溯源历代治理思想 建构民族共同价值

转自:书香上海 2023-09-13 0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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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脉与根柢:国家治理视野下的中华文化嬗变》一书,以十一章之篇幅溯源中国历代治理思想。作者认为,在春秋之前,“礼”与“法”在早期国家治理实践中,逐渐从天道秩序转化为社会制度与规范。春秋时期,百家争鸣的学术局面使得众多治理思想得以形成,而在学术争鸣与政治交锋的共同影响下,儒家和法家得以脱颖而出,成为统治者借以治国的思想源流。近代中华民族实现救亡图存的道路上,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这些成果最终也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本书中,作者也注重强调中华文明和其他文明之间的共享价值,以期为坚定文化自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今摘选书中一节,以飨读者。



《文脉与根柢:国家治理视野下的中华文化嬗变》

园歌  著

定价:98元

上海人民出版社丨2023.7


作者简介




园歌

本名王向军

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





目  录

第一章  祀与戎——中国古代治理思想溯源

第二章  儒与法——中华文化的国家治理传统内核

第三章  经辩而成:儒法思想的先秦初探

第四章  兼收并蓄:儒法整合与流变

第五章  循理而治:思想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  心学昌明:“治心”与“治世”之辩

第七章  西学东渐:文化合流的生机

第八章  中马融汇:中华文化的涅槃

第九章  新时代中华文化的国家治理创造性转化及其价值

第十章  双向视域下的中华文化与国家治理

第十一章  中华文化的世界张力


儒法的分异与统合


“礼”与“法”作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两套模式,随着中国历史进入春秋时代而逐渐由兼施并用走向分途,背后隐含的乃是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等因素变迁所引发的价值之争。


春秋时代的展开,摧破原有的制度文明的同时,也将两个现实问题摆在当时每个人面前,即如何使社会更快地由乱及治,以及应当恢复怎样的秩序。其中,前者聚焦于实际的政治效率的达成,后者则聚焦于理想政治理念的贯彻,另外,对两个问题的处理同时又关涉对人以及由人所构筑的社会的理解。礼崩乐坏的影响除了使社会失序,同时也使人心失序,无所归依,原本构成人之内在面向的欲望与自私等也因为社会整体的混乱而被无限放大。社会与国家治理说到底还是对人心以及由人心所引导之行为的调整与规范,而如何引导人,尤其对如何处理人性中的阴暗面成为彼时社会与国家治理的根本性问题。上述问题相互交织,对其不同回应使先秦关于政治理论与实践出现相互对立的两派主张,即儒家和法家。


自孔子倡“德政”,复“周礼”开始,儒家希望延续和丰富三代以来的民意为天,以德配天,德礼并用的政治传统,并以王道作为理想政治的集中体现。在具体施政中,儒家通过对“立君为民”“民惟邦本”“民贵君轻”“敬天保民”“仁民爱民”等政治原则的原则发展出民本和仁政的政治思想体系。就其基因来说,儒学自诞生以来就具有“修己以安百姓”的政治特性,强调“经邦济世”“经世致用”。当然,儒家也注意到政治思想的现实化还需要转化统治集团的现实行为,尤其是君主个人实践,而君主之德就成为仁政德政实现的根本保障,缘此,对待统治阶层,儒家要求自上而下地自觉追求圣贤、君子化的道德理想人格,以便最终实现“敬天保民”“仁民爱民”的国家治理目标。


这种为法家视为过于理想化的政治理论与儒家对政治的基础以及人性的理解有关。经过周初的政治理论改造,天与民已达成一种必然的联结并被视为政治基础的核心。君主统治的合法性来源于天,而天意即民心,法天而行作为根本的施政准则即内涵对民负责,以民为本。关于人性,尽管先秦儒家内部有不同的理论主张,但都认为“德”是构成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体呈现为“四端之心”或“有知、有义”之生命本相,故在现实政治实践展开中亦当以此人性人情为基础,以仁道价值的普遍实现为依归,并落实为以德礼为本,政刑为辅,通过借助道德与伦理的理想实现民众自治。


作为儒家的批判者,法家提出了跟儒家完全不同的为政理念和施政纲领。在法家看来,春秋乱世的根本在于人皆有私心私欲,而当时的制度已不适用于辖制人心,并非儒家所认为的名分混乱,制度实施的偏差。进言之,在社会与国家的治理问题上,法家始终以自然人性为基础,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其行为皆出于意欲的满足,而人际关系也是一种利益交换,如何驾驭这种关系以实现社会的秩序化成为法家思考施政的主要切入点。在法家看来,人与人以利益交换为实质,这就谴除了儒家基于人情仁性而来引导行为的可能,对由人所构建的社会和国家的治理只能采取严峻而冷峻的措施,并以严格的刑政制度予以贯彻,唯如此才能达到社会与国家机构的高效运作,并在春秋那个时代凝聚力量,在短时间内实现富国强兵。与儒家推崇王道,以仁道价值的普遍实现后无为之治为政治理想状态不同,法家主张霸道,倡导对外采取军事征讨和暴力征服,对内则采取严酷刑罚与暴力统治,并以严刑峻法、君住集权和富国强兵为最高的政治目标。力量、权威、效率是法家所崇尚的根本施政准则,而此皆需要君主和制度的有效合作,故重法、术、势合一成为法家的核心政治主张。


总的来看,春秋时期,儒、法二家在关于现实问题、人之本性、政治传统等方面理解各异所带出的在政治理念、施政措施、政治理想等方面的巨大分歧造成了二者在先秦的多次论争,其中尤以法家对儒家的批判为甚,像韩非子其著作即批判儒家为“五蠹”之一,其错失在于“以文乱法”,实当禁绝,并以李斯主持的“焚书坑儒”为双方斗争的顶点,几成水火之势。同时,春秋乱世为法家从原本的刑名法术作为一般国家治理手段补充的地位超脱出来,借助对法、术、势三者的理论阐发,将制度与强力整合,形成一套独立的足以跟儒家相抗衡的政治理论,推动了传统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更新与发展。如果跳出儒法在先秦的论争,将时间线拉长到整个传统中国政治发展的脉络来看,儒法在先秦的分异实为传统中国政治实践的一大进步,至少它一方面厘清了政治实践除礼乐之政外的另一种模式并使之独立,另一方面亦为现实的政治实践提供多一种选择。


当然,回溯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儒法的分异更多呈现于理论交锋当中,实际的政治实践除了秦政,基本未见截然分别,即便如秦政,在《睡虎地秦简》中有一篇《为吏之道》亦不反对“忠”“孝”“慈”等伦理价值的倡导。可见,儒法并非绝不相容,二者不仅在价值倡导上有共通性,在对制度的措置上亦非泾渭分明。进言之,尽管儒家将构建社会秩序的抓手寄托在社会成员的仁心仁性之开显与培植,从而形成充满温情的差序格局,法家则更多考虑借由君主赏罚以实现国家权威对人的最大控制,二者所分别倡导的“德”“仁”“礼”与“势”“术”“法”似成对峙,然究实而论,儒家亦非只主德礼,而舍弃刑政;相反,礼乐刑政在儒家看来都是治国的重要方式,如荀子明确主张“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只不过在具体施政上,强调当以德礼为重。同时,从“礼”的渊源看,其亦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只是比“法”的手段要弱些,而“仁”借助“感人”同样能够发挥“驭人”的作用。至于“德”的力量日积月累亦可成为一种规范之“势”,从现实政治实践上,并无严格的分判界限,儒家重视人伦,强调人情,亦不废“直道而行”,法家主张严刑峻法,尚力尚强,亦不废“孝慈忠信”。另外,现实政治的复杂性也使得二者在实际施政中也不可能保持纯粹,势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试,而儒家在价值认同基础上达成政治整合,实现民胞物与式的社会秩序有机构建与法家强调法令典章,借助循名责实,赏善罚恶以最大限度实现对公共体各成员动员和组织正相互补。


秦国迷信政治权力,追求治理效能,轻视民意,看不到道德教化力量,所以秦王朝统一中国后却突然崩塌。可见,儒家或法家、王道或霸道,任何一方均不能形成相对平衡的治理结构。秦代以降,“儒法合流”通过文吏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以一种鲜活的形态呈现出汉代社会思潮的变革,乃是经历了一系列尝试与博弈之后的历史选择与文化自觉。“儒法合流”对中国历史影响至深,尤其汉代形成儒法互补、王霸杂之的多元一体的治理体系,奠定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汉帝国建构起稳定的治理秩序延续两千多年,其国家治理模式贯穿了古代中国。自此以后两千年来,儒学的命运都与中国的命运水乳交融而不可分。唯其如此,才有所谓“儒教中国”的说法。这一表述有两层意思:一是“儒家的制度化”,另一方面则是“制度的儒家化”。尽管其间儒学也遭遇过若干危机(例如魏晋玄学时代、隋唐佛学时代、五四新文化运动),但从儒学后来的发展看,它客观上总能将危机转化为生机。孟子推尊孔子为“圣之时者”,所凸显的正是这种“时”“世”的观念。儒家总在不断地回应着“时义”(时宜),并因此而历久弥新。


* 上文节选自《文脉与根柢》第二章第一节






资料:上海人民出版社

编辑:张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