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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政策
【国家部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业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开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品牌引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除上述热点政策外,上海各区当前共有160项政策处于申报期中,更多政策请点击“阅读原文”前往企业服务云政策知识库查看。
宏观政策
【国家部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国家部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上海市】《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上海市推进城市区块链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上海市】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上海市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意见的通知
解读指南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解读】迎难而上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专业人士解读当前经济形势和政策举措(新华社)
【解读】一图读懂《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
申报政策
【国家部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大中小融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期: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2日
具体内容:
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409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向社会发布(附件1)。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于2023年9月12日前通过EMS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联系方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武林 010-623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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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业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财政补贴】
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期: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30日
补贴标准:筹建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主要申报条件:
支持重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
执行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重点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领先优势,有较为明确的用户群体;具有专业的技术成果储备和先进的支持技术研发的仪器设施,对外服务的仪器设施价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150平米以上;拥有一支专职、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
联系方式: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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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荣誉称号】
主管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期: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联系方式:葛雨扬 13057056258,唐 宇 13501906733,张旭晨 021-2311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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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开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期:2023年8月8日——2023年9月20日
支持内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建立专业高效的科技成果运营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激励制度、建立科研人员创业企业发展通道、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
主要申报条件:
本市范围内改革试点意愿强烈、转化机制完备、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突出的市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鼓励中央在沪科研事业单位申报并参与实施。对前期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申报本次试点的,依申请直接纳入试点范围。
联系方式:李 畅 021-23112495 梁 冰 021-2311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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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品牌引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荣誉称号】
主管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期:2023年8月7日——2023年9月30日
申报条件:
企业核心总部或主要运营主体位于上海,且商标(品牌)权属归于该企业。在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和各类严重违法违规等失信记录。另外,原则上结合行业贯标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
(1)在本市(或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
(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有实施品牌战略的意愿;
(3)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4)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
(5)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按照有关体系实施经营管理。
联系方式:郑老师,电话:23119358 崔老师,电话:189171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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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荣誉称号】
主管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期: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5日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从事或服务于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安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联系方式:崔晓君,15921339869;薛 威,2311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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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
【国家部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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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6方面24条政策措施,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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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孵化器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作用,持续优化本市科创生态体系,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于近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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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推进城市区块链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建设浦江数链城市区块链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努力打造全国区块链创新发展高地、场景应用示范高地、技术标准策源高地。到2025年,浦江数链“1+1+1+X”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成,提供快速上链、跨链部署能力,有力支撑本市政务、公共服务及行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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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指南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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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迎难而上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专业人士解读当前经济形势和政策举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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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图读懂《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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