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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小乌龟回家

转自:上海三农 2023-08-11 23:42:56

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联合嘉定、青浦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收容救护水生野生动物放归活动暨乌龟放归活动将1080只乌龟顺利放归至嘉北郊野公园和青西郊野公园内的浅水湿地中。

据悉,乌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仅限野外种群),同时也列入了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三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保护野生动物,除了要保护其栖息地、复壮野外种群,正确实施野化放归也是“关键环节”。对于受伤、病弱或迷途的野生动物来说,目前能不能放归野外,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适合放归,都需要经过科学评估。

“本次放归的乌龟均来自2020年执法机关罚没移交,经过专业机构3年来的妥善救治,目前生长情况良好,个体规格也从当初接收时的15克长大到现在的143克,壳长从5厘米增长到了10厘米,达到了放归自然的条件。在放归活动开展前,我们对放归工作的各环节进行排摸调研、地点初筛、方案制定,最终选定嘉北郊野公园、青西郊野公园的浅水湿地作为本次的放归地点。”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七大队大队长杨伟华介绍说,“这里有水深不超过1米并且有水生植物的河道湖泊,水陆交界处为缓坡,适合放归活动开展。同时,考虑乌龟的生物学特征,我们提前三个月开始野化训练,将它们暂养在室外仿生态环境中,经过专家评估,总体野化训练情况较好,乌龟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归自然的条件。”

活动现场,执法总队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科普讲解、近距离接触乌龟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了近年来上海市收容救护工作开展情况,增加市民活动参与度。

推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要坚持“堵疏”有机结合,在积极推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同时,还要严厉打击非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据了解,今年以来,执法总队联合各区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组织开展“清风行动”“中国渔政亮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2人次,执法车辆246辆次,共计检查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展演展示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249家(次),检查渔港码头126次、发放宣传资料902份。 

文:刘晴晓 

摄:王金秀 

视频:邹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