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申工社 > 文章详情

员工如厕不冲水,老板受不了将其愤然开除!网友:虽然但是…这波操作合法吗?律师解读→

转自:申工社 2023-06-06 14:45:11

近日,

#一员工因上厕所大便不冲水

被公司老板开除#

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这波操作合法吗?

一起来看看

↓↓↓

事件回顾

据了解,深圳某公司一员工在上完厕所后没有冲,随后老板唐某进了同一坑位,被恶心到了,于是愤怒地要求开除此人。

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老板唐某连发六段文字,他写道:

期间,另一员工在群内回应:“唐总,已经办理了。”

6月2日,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有这事,但具体情况不清楚。”

网友热议

有网友吐槽员工行为不当

也有网友表示,属于个人素质问题,直接开除有点小题大做

律师解读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认为,“虽然上厕所后不冲水的行为确实恶心,但从根本上讲,也只是个人习惯问题,只能在道德范围内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了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的行为均不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的内容,若情况属实(以未冲大便为由开除员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李力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不能凭一时之气处理劳动关系,员工也应当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本期封面:

来源:上游新闻、浙工之家、新浪微博等

本期编辑:狄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