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今年40岁,在同一家公司发生了两次工伤,均达到伤残等级,他离职时能领两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该怎么算?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讲讲:


吴先生
你好,我近几年在同一家公司在职期间发生了两次工伤,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第二次是九级,听说离职的时候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这样么?
小编

是的,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吴先生
那我发生了两次工伤,离职的时候待遇能领两份吗?
小编
不能哦。在同一单位多次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其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吴先生
那像我这种情况,可以领多少钱啊?
小编
根据工伤伤残等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会有不同,计发标准=计发月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您在同一家单位发生两次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分别为十级和九级,最高伤残等级为九级,离职时可以按照九级伤残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伤残等级 | 计发月数 |
| 五级 | 18个月 |
| 六级 | 15个月 |
| 七级 | 12个月 |
| 八级 | 9个月 |
| 九级 | 6个月 |
| 十级 | 3个月 |
温馨提示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除外(《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