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检察 > 文章详情

2023年巡回课堂第二站!长三角G60科创云廊开讲 | 知产办公室

转自:上海检察 2023-04-27 17:53:12

守沪创新  真知卓检

上海检察

服务创新知识产权

巡回课堂

2023年第二站

长三角G60科创云廊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为提升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应用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创新知识产权巡回课堂走入松江长三角G60科创云廊,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多维度保护·护航长三角G60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巡讲活动。

巡讲由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璟、松江区知识产权局副科长朱臻、松江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助理张树腾,分别从科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假冒专利及专利侵权维权方式、企业经营商标权司法保护等方面进行授课。

巡讲邀请20余家G60科创走廊企业负责人代表到场参加,同时巡讲全程通过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视频号、G60“科创云”平台直播,累计700余人次观看线上直播并互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授课。

张璟检察官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及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特点切入,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商业秘密犯罪的证据认定,并据此给企业日常经营制度建设提出意见。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案件特点

1.涉案人员多涉及企业内部人员,单位犯罪案件数量上升。权利人往往会采取物理隔离、分级保密等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外部人员非法获取、使用或者披露商业秘密需要内部雇员的协助。单位犯罪案件数量上升,且侵权单位往往与权利人存在行业内的竞争关系。

2.案发集中于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犯罪对象以技术秘密居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容易产生商业秘密而且对经营的价值贡献度大。侵犯技术秘密案发多,且司法认定标准相对统一、可量化。

3.部分情况下,权利人受损难以量化。当前将技术信息转化为专利或者将经营信息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案件日益增多。因未被侵权人投入生产经营,使其商业价值受到的贬损难以计算。

二、从认定犯罪的证据要求

看企业的日常制度建设

鉴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特殊性,权利企业发挥专业优势配合证据固定等刑事诉讼有助于提高办案质效。在权利企业实质性参与诉讼的过程中,了解司法机关需要的证据标准,注重相关材料的整理和保存,有利于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同时,司法机关所要收集的证据,也是企业在日常制度建设、保护措施、风险防范等方面重点要关注的地方。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证据主要包括三部分:商业秘密认定的证据、犯罪行为的证据和犯罪数额的证据。

1.商业秘密认定的证据。商业秘密认定的证据是证据中的基础,用于证明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载体、保密措施等。

2.犯罪行为的证据。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非法获取行为、披露行为和使用行为。服务器访问及下载记录、借阅图纸记录等证据,证明无权或者越权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网站信息等证据,证明披露行为及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生产操作记录、试验数据等证据,证明使用行为。

3.犯罪数额的证据。一般有四种计算方式:权利人损失法、侵权人获利法、许可使用费法和商业价值评估法。为准确指控犯罪数额,应当收集关于涉密产品的利润率、商业秘密对产品的技术贡献率、侵权产品的销量、权利人以往的产品销量等数据。对完全披露商业秘密导致公众知悉的情况下,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评估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同时收集研发成本、耗费人工时等证据。

三、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1.加强员工入职和离职的谈话、调查。新员工入职前,要先进行入职谈话,询问其在原单位具体岗位情况,避免单位因为侵权涉嫌犯罪。老员工离职时同样要进行详细的谈话,询问新单位的类型、是否和本单位业务有重合之处等。

2.强化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应当适当而具体,既要包括物理措施,又要包括详细的制度措施。

3.做好相关的警示预警工作。在涉密设备、文件上进行明显的标注,彰显自己的权利。

4.关注网络安全和硬件管理。对于涉密文件的传输、下载、存放,要使用专门的网络或者系统,降低企业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朱臻从专利申请角度给企业介绍注意事项,并就假冒专利的行为的方式结合行政执法具体案例进行剖析,最后从协商和解、行政裁决或调解、向法院起诉向企业提供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

张树腾首先介绍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主体和管辖,接着通过实务案例分享,生动讲解了侵权审查判断及抗辩要点,并就企业经营中商标权保护给出风险提示。

到场的企业负责人代表纷纷就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字号注册、商标申请、反向工程等问题踊跃提问,三位授课嘉宾一一作出详尽解答。

此次巡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深化了企业负责人对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创新核心地位的再认识,增强了企业转化知识产权为现实生产力的动力,对本区企业凝聚创新力量、赋能产业发展、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供稿 | 松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