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认证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女律师张晴因炫富引发网友讨论。1月10日,广州律协发函称其涉嫌虚假宣传。今天中午,张晴在其个人微博上发文致歉,称愿意接受社会批评和行业处理。
此前,认证为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张晴,在朋友圈发表状态时屡次提到部分奢侈品牌。该朋友圈被截图曝光,引发公众讨论。
1月1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发送了一份案件转送处理函,表示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张晴律师在网上发表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案件管辖规定,请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张晴在微博中表示“对不起大家,因我年轻不懂事,近期在朋友圈及微博上发表了一些错误的言论,对社会各界造成的影响和伤害,对此我深表歉意和懊悔。我也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几天来茶饭不思,真心思悔。我愿意接受社会批评和行业处理。我还年轻,未来路还很长,恳请大家帮我渡过难关,重塑新的张晴。再次表示歉意!”
截至目前,该条微博已被转发1300余次,获得近1300个“赞”,但是微博的评论功能则被关闭。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有网友质疑张晴履历、身份造假,但其个人微博的认证信息仍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晴”。
媒体评论
女律师炫富事件持续发酵,各媒体亦纷纷就此事发表评论。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的文章指出,此事件给律师界敲响了警钟:应警惕某种“炫富”风气的流行。文章认为,法律职业相对于普通人有较深的知识鸿沟,这种壁垒导致公众对一个律师业务能力的评价,往往来自于其外在的许多“标签”,比如人脉资源、教育出身、身份头衔、办案标的等等,甚至是衣着打扮也会被人品头论足。毕竟招揽案源是律师收入的基础,毋庸讳言的是,这也造成这个“圈子”里有些人就沾染了自抬身价、虚荣浮躁的毛病。
文章同时指出,律师这个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比较成熟,一个年轻律师在这个大浪淘沙的行业里能待多久,日积月累的口碑才是真正的试金石。还没成名的年轻律师当然需要“自我宣传”,但在这个“靠手艺吃饭”的行当里,除了用过硬的法律业务能力和为客户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来立身,其他的“剑走偏锋”早晚都要露出马脚。
《南宁晚报》的评论文章直言,如果炫富是一种病的话,那么这名女律师“虚假炫富”的行为,说明她病得不轻,得快点去治病才行。文章认为,张晴的所作所为是典型的害人害己,而如果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那份虚荣心,那么这样的代价显然太大了点。
《新京报》的评论认为,律师的言行出格,有损律师形象,损害律师名誉,就不纯粹是律师个人的事,理应受到行业规范约束。文章提醒,作为律师,还是应当有最基本的自律能力,言行不当,损害的不仅是个人甚至也不仅是个人所在律所的声誉,而是整个律师队伍的声誉。“炫富律师”之事,是个警告,也是个不小的教训。
《钱江晚报》的评论文章则将女律师炫富事件视作一次“低俗营销”。文章指出,整个社会对炫富行为都是没有好感的。刻意牵强地炫名牌,只能让人觉得俗不可耐,望而生厌。炫耀只能说明她的不自信。真相可能正如网友们所猜测的:她是缺什么在“炫”什么!
文章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了部分网友所持的“广东律协小题大做”的观点,认为张晴所发表的炫富嘲贫的言语,显然与社会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通过在执业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来招揽顾客,更可能造成委托人乃至公众的损失。
网友观点
醉墨鱼:合法的收入炫富又怎么了,何必道歉?
DangerousPeter:错的不是炫富,错的是虚假宣传,学历造假,三观不正,内心扭曲!
熊熊爱苇苇:感觉像是一次营销事件,不会真的有这样的人吧
风从海上来nada:确实,这姑娘只是极其肤浅幼稚到好笑而已,白瞎了一副好相貌。但是说到底并没做出什么不妥乃至于要被人肉的事。
失忆孙悟空:对啊 大家就是看着好玩 曝光个人信息就很过分了 也用不着给谁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