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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高的儿童不能买儿童票找谁说理?这事儿以后有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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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谢飞君 2021-01-25 15:45
摘要: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案件具有群体化或较隐蔽的特点,非常需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机制保障。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机制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有益探索,也是推进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有效举措。”市政协委员翁文磊代表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在大会发言时说公益诉讼主要瞄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领域问题发力由于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案件具有群体化或较隐蔽的特点,非常需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机制保障。

上海有一个成功的公益诉讼参与案例:关于某景区儿童票标准问题,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从原来执行严苛的身高标准,到实施宽松的年龄、身高择一的标准,充分体现了保障儿童权益和儿童友好的城市发展理念。

上海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上海各级法院一审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4108件、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8件,全市司法系统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纠纷64001件。全市妇联系统接受和处置家庭暴力投诉465件次。

市妇联通过调研也发现一些短板:一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女性的隐性歧视、校园性侵、留守儿童监护缺失或不当等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益诉讼,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三是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亟需通过公益诉讼进行保护。

因此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建议构建具体可行、有效联动、共建共享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的工作格局。

第一,不断夯实法律保障。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开展范围及相关程序。对各级检察机关及妇联等群团组织,无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单位的诉讼主体地位进行确认,为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建议通过建立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在涉案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方面的司法保护制度,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在司法实践中探索社会组织以公益诉讼原告身份直接向法院起诉典型案件,预防并制止侵犯妇女儿童公共利益事件的发生。

第三,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建议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各自优势,通过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制定定期会商与联络员制度、完善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回访观护机制、探索检察机关对妇联组织维权服务的支撑机制,并与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之间开展合作,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畅通社会公众发现报告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线索的渠道,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制作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形成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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