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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i酱孩子随父姓遭攻击,李银河:要男女平等,谁尊谁卑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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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环球时报 李银河 2020-05-13 07:05
摘要:子女冠姓习俗仅仅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跟女性独立不独立风马牛不相及。

一贯被认为是“独立女性”的网红“papi酱”,因为在微博视频中称呼自己的儿子为“小小胡”,遭一些持极端观点网民攻击。他们认为,“papi酱”把对后代的“冠姓权”拱手让给胡姓丈夫,是所谓“婚驴”“胎器”。

虽然“papi酱”一直以“独立女性”自标示众,但是在后代姓氏上她有权自由选择,并遵循中国传统习俗的惯例。子女冠姓习俗仅仅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跟女性独立不独立风马牛不相及。网络舆论没有必要去逼迫她做选择,也没有必要把“冠姓权”作为衡量“papi酱”是否独立的标尺。

在中国传统家庭习俗中,男人延续香火,后代理所当然承袭夫姓,这是男权社会的一个标志性习俗。实际上,西方很多国家也有这样的传统,而在中国则显得更为根深蒂固。在传统的婚姻当中,男女并非平等,女人嫁入夫家,要遵循“夫为妻纲”的理念,后代“冠姓权”理所当然落在男方手中。这种冠姓方式反映出婚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冠姓权”在理论上是平等的。但是粗略统计,当代中国家庭子女的“冠姓权”绝大多数都是在父亲一方。一些例外主要发生在知识分子阶层。举一个例子,我父辈相识的一个家庭育有三个女儿,老大随母姓,老二随父姓,老三姓名中干脆就没有姓。这是一个在“冠姓权”上非常前卫的家庭案例。在当代中国婚姻中,教育水平越高,女性地位越高,家庭观念中越会去追求男女平等,子女随母姓是其中一个表现。

中国家庭在子女“冠姓权”问题上已经开始发生观念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追求独立的女性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随母姓。其实,“papi酱”与配偶完全有可能是平等的关系,不是男主女从,也不是女主男从,“papi酱”有“冠姓权”,其配偶也有“冠姓权”。

一些激进的女权主义观点认为,女人在家庭中生儿育女、甘于奉献,是所谓“婚驴”“胎器”,这就过分了。在传统习俗当中,女方于家中奉献较多。我们也注意到,现代女性独立意识越来越强烈,正在改变传统家庭分工格局。比如,我们做过一项城市家庭夫妻地位的调查发现:20%的家庭中男方权力更大;20%的家庭中女方权力更大;其余60%的家庭男女权力不分上下。这说明,在现代中国城市家庭中,性别因素对男女的家庭地位已经丧失影响力,决定夫妻权力地位高低的已经是其他因素了,比如谁的教育程度更高,谁的养家能力更强,谁就能在家事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性别因素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社会学研究将夫妻关系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男尊女卑,一种是男女平等。男权强大的国家有些甚至还有实行一夫多妻制。中国的传统习俗也一向属于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类型。比如古代女人的名字不能进入祠堂,女性先辈在祠堂里不能摆放牌位,祠堂作为宗法制度下同族人祭奉祖先的地方,一向为男人独占。这是男女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中的表现,类似现象在其他男权制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表现方式。

而在现代社会中,婚姻关系走向男女平等模式是一个共同趋势。在全球范围内,家庭关系正在从男尊女卑走向男女平等,中国在这个文化变迁中可以说走在世界前列。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主旨是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主张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从那时开始,中国开启了从传统男权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家庭关系向男女平等关系的过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夫妻在家庭中权利与义务分配上越来越平等。

“papi酱”因为一句话激起网络关于女权的大讨论,说明现代社会女权意识相当高涨,但是有一部分人的观点变得过于偏激,在男女关系中过于注重细枝末节,有点舍本逐末。我们判断一对夫妻关系是否平等,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到更加重要的方面,如家庭重大事情的决策权、男女人格是否平等等等,而不必对细节吹毛求疵。

怎样判断一个女性是否独立?应该看她在社会上、家庭中与男人是否有实质上的平等。女权主义运动中有很多流派,有些激进,有些温和。这些千差万别的派别有一个最大公约数,或称为一个共同的底线,那就是要求男女平等。如果我们要把男尊女卑改造为女尊男卑,那就太过分、激烈、极端了。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本文根据访谈记录整理)


新闻链接:

为“冠姓权”怼天怼地 对争取性别平等无益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夫妻对子女“冠姓权”的问题,在性别平等的话题讨论中频频成为焦点。

最新的案例是,自媒体从业者姜逸磊(papi酱)因为自己的孩子随夫姓,被认为违背了她以往塑造的独立女性形象。一些网友使用激烈的言辞指责papi酱的做法,甚至出现了人身攻击的倾向。一些批评者的逻辑是:生孩子就是不独立的体现,就算有了孩子,那也是papi酱为自己生的,不是为男人而生,孩子应该随母姓。

这种主张女性在经济、社会、家庭生活等领域与男性对抗的观念,并不是争取性别权益平等的理想姿态。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在法律上明确了子女姓氏的选择机会对夫妻双方是平等的。现实中,因为文化传统的影响,孩子随夫姓的居多,但也存在不少孩子跟随母姓的案例。随着性别平等意识的深入人心,也出现了将父母双方姓氏结合在一起使用的办法,孩子的名字中同时存在父姓和母姓。

说到底,给未成年子女起名字,是夫妻双方彼此协商的事情。孩子跟谁姓,不能说明在家庭生活中一方处于强势还是弱势,而纯粹是社会习惯和双方意志共同作用下作出的选择。不管怎样,孩子只能有一个姓,就算父母的姓都用上,还存在排序先后的问题,“孩子跟谁姓”根本不是性别权益的度量衡。对允许孩子跟丈夫姓的女性横加羞辱和谩骂,则是对基本人身权利的侵犯。

  以所谓“冠姓权”为靶子争取性别平等,掩盖了部分人对公民的普遍权益的漠视。性别权益的争取,不该以牺牲一个群体的合法合理权益为代价,来实现另一个群体的权益的上升。否则,那就不是捍卫性别权益的平等,而是一种精致包装下的权益侵占,是一种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利己主义。

争取性别独立的姿态值得欣赏,但实现性别独立的方法,不是与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彻底割裂,甚至把女性结婚生子贬低为“婚驴”。那种怼天怼地的性别观,非但不能赢得主流社会观念的认可,还将自己逼进狭隘的角落。只有携手并进,共同击碎造成性别不平等的枷锁,让性别平权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才能为当前的弱势者争取更好的处境。

在“冠姓权”之争中,未成年子女的真实需求常常被搁在一边。无论是在成长过程中,还是在成年以后,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因为自己跟谁姓的问题,父母产生芥蒂,家庭关系发生撕裂;更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在家庭矛盾中长大。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事情都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夫妻间的感情基础恐怕要打一个问号。对孩子负责,是一段婚姻关系必须承担的义务。

毋庸置疑,关于性别平等,社会要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男性优先”依然是很多岗位招聘的潜规则,女性的职业天花板也真实存在,在家庭生活中,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一些地方甚嚣尘上。让女性的努力被看到、被尊重,让女性的真实意愿得到充分表达,才是当下争取两性权益平等的主要目标。

正如有评论所说,丈夫不是你争取权益的敌人。将女性权益运动等同于男女之间的斗争,陷入了某种偏激和极端的误区。实际上,从性别平权的历史上看,最早为女性权益发声的有识之士中,就有很大一批是观念开放、真正具有平权意识的男性。性别平等从来不是女性一方面的事情,两性充分达成共识、共同进退,为女性发声、为弱势者发声,才能共同营造平等的性别环境。

王钟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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