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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饲养烈性犬?代表称现有处罚太轻!上海人大将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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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0-03-19 11:50
摘要:这两份议案作并案处理。

遛犬不牵绳、任其随地便溺、犬类咬人事件时有发生,让市民出行感到不安全,这也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关注。今年市人代会,许丽萍等21名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修订《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与此同时,高燕峰等12名代表也提出参照条例,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两份议案作并案处理,有了最新审议结果。

 建议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处罚额度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11年5月15日起施行。“可是这部法规实施8年多,社会普遍认为执行不到位。”许丽萍发现,目前对犬类管理过于宽松,处罚额度低,不少市民遛犬不挂犬牌、不系牵引带,大型犬不戴嘴套,饲养烈性犬只等违规行为经常可见。沪上数次犬只伤人事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养犬问题的关注。

许丽萍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调研获悉,基于信息化便民措施,养犬办证数量达22万件,较去年上升约30%;收容犬类4.4万只,也较去年上升20%多。但执法时遇到诸多问题:一是根据现有法律,违法处理程序比较复杂,基层执法队伍花费时间过多;二是执法成本显著高于违法成本,法律威慑力不足;三是目前流浪犬数量多,收容所面积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恶犬伤人事件时现,让市民在社区、街区漫步时感到不安全,犬类管理已成为平安社区建设的短板!”许丽萍呼吁,对现有法规加快进行修订。

在她看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不到位,首先是认识层面的问题。过去几年里,部分城市管理者认为养犬管理是小事、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是花费力气也不会有明显成效的事情,这样的理念会导致执法刚度不足、法律修订不及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应该进一步理清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养犬者的主体责任。特别要倾听市民的抱怨与建议、公安执法时遇到哪些窘境、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具体管理与协调时会遇到哪些困难,以便针对性修改相关条款,提升法律条文的可实施性。

条例规定,对犬龄满3个月的犬只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这个处罚力度不足,鉴于狂犬病后果严重,狂犬病免疫接种是控制该风险的重要手段,需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高处罚手段,倒逼养犬者履职法定职责。” 许丽萍说。

按照条例,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20元的底线处罚明显偏低。”许丽萍说,市民反映此类违法现象较为普遍,伤人风险由此引起,建议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处罚额度。

许丽萍表示,明知法规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但仍有人饲养,《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已明确,违法规定饲养烈性犬的,由主管部门处5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而目前的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由公安部门收容犬只。“仅是收容犬只,无具体处罚条款,建议增加。”

 建议设立地方宠物收容所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宠物走进了居民的家中,有宠物狗、猫、小香猪、乌龟等等。然而,随着宠物的数量、种类增多,宠物伤人伤物、宠物扰民、宠物影响居住环境的案例频频出现。

高燕峰代表调研了一个小区,2019年就发生3起宠物伤人事件,而扰民投诉基本上每周都会有一两起。为了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她建议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

“原来的《养犬》条例已经管不到这么多宠物了。”高燕峰认为,除了对养犬有行政管理,还要对所有家宠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要规范养宠物的行为,通过建立《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依法来减少养宠物给城市环境卫生、公共安全、邻里矛盾的负面影响。

高燕峰建议,对相关宠物进行强制免疫,以降低疾病传播的可能,同时对免疫实行梯级收费,有效控制养宠数量。她还建议,设立地方宠物收容所,统一处理流浪狗、流浪猫,每个区域设立一个专门处理死去的宠物的尸体的场所。

 养犬条例为今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这两件议案均涉及犬只管理,可以并案处理。当前,突出问题是养犬管理,其余是猫等宠物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加强犬只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养犬办证率还不高,养犬行为不规范,烈性犬伤人事件仍经常发生,流浪犬数量较多,市民意见较大。

这既有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赋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尚未充分用足用好问题,也有执法主体多、协调难度大,处罚程序需完善、违法成本低问题,还有运用科技手段执法依据不足等法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鉴于修改《条例》已列入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委员会建议,市公安局要结合立法调研,对《条例》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梳理犬只管理、执法程序、处罚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提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条例修订草案,为适时修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建议市农业农委、市公安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养犬修法调研,对宠物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前瞻性研究,提出加强宠物管理的对策措施,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安全。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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