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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针对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实行“严防输入、排摸控制”,做好社区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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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顾泳 2020-01-25 17:56
摘要:传染病防控的三大原则: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上海当前防控关键点是什么?社区防控将如何开展?市民又该怎样有的放矢预防?今天下午市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上海市预防医学会会长吴凡今天(25日)接受了媒体采访。

吴凡明确,传染病防控的三大原则: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根据本次疫情的特点,本市现阶段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是二个:一是及时发现病人和感染者,二是切断可能的传播途径。对来自重点地区的人员实行交通检疫,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对1月10日后重点地区来沪人员进行主动申报和社区排摸,及时发现可疑病人;所有医疗机构,尤其是发热门诊强化筛查病人;对病人可能接触的人员开展及时、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界定、排查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一级是最高响应级别。

对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如何落实社区防控?吴凡明确:首先是严防输入。在各类进入本市的交通道口(如,火车站、机场、道口)设置健康观察点,实施卫生检疫(填报信息、症状筛查)。对其中无异常症状的人员,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佩戴口罩,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进行诊断。

其次是排摸控制。发挥部门、行业作用,各种渠道排摸已经在沪的重点人员线索信息。发动街道、居委等基层力量,对线索进行排摸核实,组织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必须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和隔离观察。吴凡说,从保护自身健康的角度,可以通过健康观察等措施,及早发现症状、及早得到诊断和治疗。从保护家人和亲友的角度,可以尽可能减少被感染的风险。从维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可以尽可能降低疾病在社区的传播风险。

此外,从法律责任的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发现甲类或参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疫情时,为控制疫情,对有关人员应在指点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必要的医学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不服从强制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个人,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图片编辑:苏唯
图片来源:赖鑫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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