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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家务事,上海这些反家庭暴力庇护机构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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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顾杰 侍佳妮 2019-11-28 12:53
摘要:明亮通透的朝南房间里,摆着两张单人床,床上铺着干净整洁的被褥,墙上挂着装饰画和电视机,角落里还有几盆绿植,这一切让房间有了些家的温馨。

“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11月25日,知名仿妆博主“@宇芽YUYAMIKA”称一年内5次遭到男友家暴,并曝光了一段在电梯内被男友拖行施暴的视频监控,事件迅速引发关注。

对家暴说“不”,我们这个社会能做些什么?记者走访了沪上多个反家庭暴力庇护机构。


无处安身时找反家暴庇护中心

明亮通透的朝南房间里,摆着两张单人床,床上铺着干净整洁的被褥,墙上挂着装饰画和电视机,角落里还有几盆绿植,这一切让房间有了些家的温馨。

这是记者在虹口区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看到的一幕。2017年9月,虹口区妇联与区民政局携手推进成立这一中心,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处安身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和一体化救助服务。

中心目前设在虹口区救助管理站内,站长谢祥荣说,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可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向居住地街道(镇)妇联提出申请,审批后签发庇护申请书,即可登记入住,庇护时间最长为10天。考虑到家暴受害者可能不仅限于女性,当初在设计时,中心还单独设置面向男性家暴受害者的庇护区。受害人入住后,中心为其提供医疗、食物、洗浴等临时救助服务。此外,区妇联也会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谢祥荣说,中心曾遇到过一些前来咨询的妇女,其表示受到丈夫毒打,但最后没有住进来。“有的可能是个人原因,也有的人有其他住所。”他坦言,有的家暴受害者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不好意思寻求庇护。他呼吁,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应视情况主动向外界寻求帮助。“毕竟现在政策很人性化,法律援助也很发达。”

记者注意到,早在2009年,上海市已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此后,多个区先后建立类似反家暴庇护所。


反家暴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设置反家暴庇护救助中心是构建反家暴工作体系中的一环。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2017年初,虹口区妇联会同法院、公安等六家相关单位成立区“反家暴彩虹联盟”,制定《虹口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建立反家暴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区级层面的妇联、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联络员以及项目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虹口区反家暴工作群”,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第一时间发出通知。截至今年3月,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24件,作出裁定10件;虹口公安部门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8份。

关于告诫书和人生安全保护令的现实意义,虹口区反家暴项目组负责人梁芳讲了一个典型案例:一对新婚夫妻,丈夫对妻子实施家暴,把妻子眼角膜打脱落,丈夫认为殴打妻子不算犯法。两人最终离婚,但由于男方对女方进行威胁,女方怕受到报复,不敢告对方。区反家暴彩虹联盟召开会议,对施暴者开出“告诫书”,法院评估后又给受暴方开出“人生安全保护令”。事后,这位受暴者说,保护令让她踏实不少。如果男方再来施暴,等于进一步犯法,保护令有效防止这种情况。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区司法、公安110联动受理案件中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分别为2839件、2911件、3041件、2749件,其中涉家暴案件数据分别是141件、150件、442件、339件。虹口区妇联表示,第一组数据表明,近年来虹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维持在较稳定的量。第二组数据则反映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家暴不是家务事,家暴零容忍”的意识渐渐深入人心,家暴受害人愿意报警、愿意救助。


量化评估给一线工作人员参考

反家暴工作离不开专业化组织的帮助。2018年初,虹口区妇联携手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心理咨询专业机构成立“家庭暴力干预及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经过一年努力,最终形成《家庭暴力受暴者综合评估表》和《家庭暴力施暴者综合评估表》,其中关于施暴者的评估量表为全国首创。

梁芳说,在进行家暴干预时,不能仅仅把施暴者当成惩罚对象,更要知道其施暴成因和施暴强度,才能采取更好的措施,帮助他走出施暴的怪圈。“不是说把施暴者放到监狱或者离婚就好了,比如这次被家暴的宇芽,她前男友离婚多次,施暴多次,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后患无穷。”评估量表的特色还在于对不同风险等级还研究提出相应的干预、服务措施,为执行《反家庭暴力法》提供了更具体、更细化的依据。

记者在评估表上看到,评估要素包括遭遇家庭暴力的时长、频次、严重程度以及受暴者的心理状态等。严重程度一栏更细化到“推搡”“扇巴掌”“踢打”等具体动作。干预建议显示,一年内遭受家暴次数达3次及以上,建议公安部门开具告诫书。如果存在被施暴者限制人身自由、阻断通讯,或遭受到施暴者威胁生命的言语或行为等情况,则建议公安部门开具“告诫书”或受暴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到底什么时候能用告诫书,什么时候能用人生安全保护令,过去缺乏较明确的标准,现在通过量化评估,可以给反家暴一线工作人员和执法部门提供参考。”梁芳说。


社工长期跟踪服务重点家庭

近年来,浦东新区妇联非常重视反家暴工作,联合多方力量,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援助的完整工作体系。浦东新区妇联家庭儿童权益部部长胡晓红说,目前浦东社区基层设有专门反家暴“幸福维权联盟”,配合“婚姻家庭关护站(点)”“智雅女校”等组织,为家暴受害者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对于重点问题家庭,会安排社工长期跟踪服务。

44岁的陈女士与丈夫邓先生均为来沪务工人员,育有一子一女。陈女士长期承受丈夫的精神暴力(言语谩骂)、肢体暴力(殴打)和性暴力(强制夫妻生活),陈女士为了子女隐忍多年。邓先生炒股赔光积蓄后,陈女士找工作想养家糊口,触怒丈夫,10天内惨遭3次暴打。通过妇联家庭社工的努力,陈女士不再忍气吞声,邓先生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夫妻俩重归于好。

罗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丈夫对罗女士动辄打骂,还经常故意将衣服扔进马桶、将饭菜打翻在地,要求罗女士清理。一次被丈夫殴打一整晚后,身体虚弱的罗女士在姐姐

姐夫陪同下报警并寻求妇联援助。妇联社工为她申请人身保护令、安排短期住所、收集证据,最终起诉离婚。

胡晓红说,不少受害妇女不会主动对外求助。家暴有个发酵过程,往往是从争吵、轻微暴力演变为严重暴力。这个过程具有不确定性,可能爆发难以预测的恶性案件。因此,主动发现问题并干预,是反家暴工作一大重点。浦东新区36个街道都有一个名叫“知心大嫂”的草根组织,主要由社区中热情、干练、威信较高的退休妇女组成。她们走街串户,深得群众信任,一旦发现家庭矛盾,她们尽量开导化解,及时预防和发现家暴问题。

反家暴工作的一大困难,源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家暴一般发生在隐蔽的家庭空间里,涉及到隐私问题,取证困难。取证难带来维权难。另一大困难则来自受害者群体。部分受害者在经济上强烈依附于施暴者,客观上无法离开施暴者,使得施暴者更有恃无恐。甚至部分家暴受害者在离婚后不久,仍会回去与前夫同居,形成“离婚不离家”的尴尬格局。

“碰上这种情况,我们真的很无奈。”胡晓红把“很”字拖得长长的。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三年来因不堪忍受家暴而杀夫的妇女,大多学历较低且无业。胡晓红认为,拥有稳定的收入、独立的住房,能够给家暴受害者反抗的底气。

但现实中也有一些经济能力较强的女性,在精神上对施暴者仍然抱有幻想。浦东妇联一位容姓工作人员认为,全社会应当加强宣传,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精神独立意识,让妇女认识到面对家暴不需要一味忍让。不过她也提到,妇联在开展反家暴工作时,充分尊重案主的个人选择。有些受害女性情绪变化较大,在气头上嚷嚷要离婚,气消后理性考虑,还是选择与丈夫和好。妇联不会简单地“劝和”或“劝离”,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受害女性。



【他山之石】

国内外的特色反家暴机制:

德国家暴者将“有家难回”

近年来,全国很多地区都设计、实践了具有特色的反家暴机制。作为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妇女署反家暴项目的三个试点地区之一,湖南宁乡县自2014年起在社区(村)创新运用反家暴干预“五步工作法”:一、鼓励受害人说出真相;二、引导受害人学会收集证据;三、引导受害人学会向援助机构求助;四、引导受害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五、引导受害人建立危险评估意识。

辽宁丹东市元宝区则在多个社区(村)设立“平安家庭瞭望哨”,以热心志愿者为主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反家暴干预工作,并将家暴高危家庭登记在册,对施暴者进行教育矫治,帮助受害人向法院起诉。

一些西方国家对家庭暴力的惩戒更为严格。1986年,加拿大妇女琳·拉瓦里枪杀了长期家暴、威胁自己的丈夫。一名精神病学家作为专家证人,指出她罹患“受虐妇女综合征”,法庭接受这一证据,判定她无罪。

英国长期将家暴施暴者“登记在册”。2014年,英国推出一项“家暴揭露计划”,如果公民怀疑伴侣有暴力倾向,可以通过该计划向警方询问。若警方发现被询问人确有家暴记录,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告知询问人。

在德国,家暴者会面临“有家不能回”的惨痛教训。警察有权对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暂时禁止施暴者回家,即使那栋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施暴者购买的也不行。

栏目主编:王志彦 文字编辑:王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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