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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对平台经营“甩手掌柜”现象说不,上海钢铁电商领域率先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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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吴卫群 2019-11-20 10:32
摘要:上海的钢铁电子商务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全国B2B百强企业中钢铁平台有15家,其中上海有6家。

2019年1月1日,我国开始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11月19日,根据《电子商务法》的精神,上海首个钢铁电商领域的团体标准《钢铁电子商务平台用户评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上海“平台经济”领域首个以团体标准形式,保障各方参与主体权益,强化平台及其用户自律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上海的钢铁电子商务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全国B2B百强企业中钢铁平台有15家,其中上海有6家。根据第三方机构统计,钢银电商、欧冶云商、找钢网三家的交易量占比之和已接近65%。

上海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产业互联网不断深化,对钢铁电商平台生态体系的标准化运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在《电子商务法》深入实施的背景下,电子商务行业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规范》的发布实施,是上海对电子商务标准化的又一创新探索,将助力钢铁电商领域走上持续健康发展快车道。

《规范》指出,钢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负责平台内用户评级管理;应对平台用户的经营资质进行形式审查,要求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应对用户经营行为进行记录,经营行为作为用户评级的影响要素。

比如,平台在对交易用户经营当中的履约状况进行评级时,应把“订单违约次数”“拖欠货款次数”和“不及时提货次数”作为评级的维度,而对卖家的履约状况进行评级时,应把“拖欠发票次数”“订单违约次数”“缺陷产品比例”“质量异议”和“质量瑕疵”等作为评级的维度;

又如,平台在对运输用户经营状况进行评级时,应把装备状况、安全设施、用户抱怨数、物流异议万元理赔额、业务转包情况、计划准点完成率、交通安全违章情况、安全保险、报废制度等近20个评级维度,作为对运输用户全面“画像”的依据。

据浦东新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评级结果出来以后,不仅可以让交易双方在看不见摸不着的情况下,对对方的信用等级一目了然,平台经营者还会根据用户评级的高低,给予不同的用户权限,评级高的平台用户,能够享受到更多的数据权益

《规范》由浦东新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记者注意到,参与起草的单位还有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找铁合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长三角钢铁电商,这意味着该《规范》已经具备了向长三角同行业复制推广的能力。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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