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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出台,上海已关停整改500余家学科及延伸类无证无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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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许沁 2018-08-22 19:44
摘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一系列措施,推动各地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在上海,去年年末正式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即“一标准两办法”)。根据教育、工商等部门排摸调查发现,目前全市有近7000家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和学科延伸类培训的502家“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已经关停或整改。

 

此次《意见》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自今年1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施“一标准两办法”,对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对症下药”。为了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外负担,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活动的,应符合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基于相关学段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一标准两办法”中还明确规定,民办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英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同时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其他社会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上述类似竞赛活动。面向机构内部举办竞赛活动或变相竞赛活动以及面向社会举办其他竞赛活动的,必须先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实施。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的授课教师,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针对培训机构监管,“一标准两办法”提出,健全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市、区教育培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教育培训市场联合执法部门及组织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力度。

栏目主编:徐瑞哲 文字编辑:徐瑞哲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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