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收缴绿化建设保证金实施办法》(沪府发[1996]6号)要求,本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竣工后,可申请返还缴纳的绿化建设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申请返还手续的单位,其绿化建设保证金将上缴国库。
请有关单位带好缴费凭证和配套绿化竣工验收证明在2024年6月15日之前来我所申请办理绿化建设保证金返还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53863862
联系地址:皋兰路2号甲复兴公园办公楼309室
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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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露露
来源 / 黄浦区绿化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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