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迷、枪支爱好者往往喜欢收藏玩具枪、仿真枪,但是事实上,购买、收藏有些仿真枪,一不小心就会摊上大事......
谢某(化名)从小就喜欢玩具枪,他添加了各种由枪支爱好者组建的群聊。成年后,他不再满足于收集小儿科的玩具枪,而是产生了买仿真枪的念头。“仿真枪可不就是像玩具枪嘛,买回来放在家里自己玩玩又没事。”他心想。
去年年底,谢某在某群聊中发现有一个号自称是仿真枪卖家,于是他主动联系并购买了两把仿真枪。之后,他又通过该群聊购买瞄准器、枪托等枪械部件,并组装后存放于家中。
今年年初,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账号涉嫌购买仿真枪,经侦查,号主就是谢某,民警于谢某家中将仿真枪及枪械部件查获。经鉴定,查获的仿真枪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谢某提起公诉。
法
条
链
接
谢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像谢某这样的军事迷
喜欢买几支仿真枪
放在家里收藏
殊不知,一旦仿真枪
达到一定致伤力
就视同枪支!
检察履职
优先快速办理涉枪案件
统一量刑标准,确保准确、有效、严惩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适时介入指导公安取证、追捕追诉漏犯,紧盯线索一查到底,持续开展追上线、打源头等全链条打击行动。
开展网络贩枪
社会综合治理
针对网络贩卖枪支情况多发、网络购枪普遍、非正规厂商混杂等情况,向相关网络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全面净化网络环境,肃清枪爆物品源头。
构建机制,形成合力
会同黄浦邮政管理局、杨浦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建立公检邮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执法安全检查等多方面内容,齐心协力重拳打击网络涉枪等违法犯罪,遏制枪爆问题滋生蔓延,守护区域大局稳定。
检察官提醒,枪爆无小事,民安重如山。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性,直接危及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莫逾越法律红线。
个人爱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加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同时应积极检举、提供涉枪涉爆的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的社会共识。
文字/图片:杨俭
编辑:周梦真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杨浦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