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党风廉政风险点,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近日,上海松江区印发《松江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负面清单》,十一项禁止性条款给全区100多家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范围涉及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及其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本人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经营的企业。
这是松江区纪委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纪问责的一项创新举措。
此次印发的负面清单是根据近年来松江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暴露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定了十一条禁止性条款,将违反“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违规接受礼品宴请、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设立小金库、擅自提高工资总额等一系列禁止行为列入其中。
松江区国资委负责人坦言,“在一些基层国有企业中,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缺失,是前几年廉政风险的高发点。负面清单把关于‘三重一大’的规定放在第一条,规定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助于重大问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负面清单还聚焦工程项目、融资投资等廉政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以及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关键环节,如不得接受与本人所在企业、关联企业有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外包、固定资产维保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这些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限制性、约束性规定嵌入了硬性制度,把软约束变成了硬要求。
松江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的出台“可以防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而保证职务行为的清正廉洁。”
与负面清单一同出台的还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江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从正面角度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源头防治,强化风险管控。
文件要求推动党内监督融入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从而加强国企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评方面,《实施意见》也予以强化,要求把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企业经营者薪酬体系。
松江区管国有企业党委每年要向区纪委和区国资委党委书面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区管国有企业纪委每年向区纪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