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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英国古堡意味着义务,买法国老房子最好先找一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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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缪文犀 2017-06-12 18:22
摘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英国和法国,老房子是如何保护的呢?

去过英法两国旅游的人,相信都对他们遍布城乡的历史建筑留下深刻印象。像在巴黎城区,一些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老房子,被市民和业主视同宝贝,保护维修得很好。有人说,巴黎的城市面貌很少改变,原因就是当地人特别注重历史建筑的保护。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也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那么,这些国家又是如何保护他们的老房子的呢?

 

在英国和法国,那些住在老建筑甚至是古堡中的业主,哪怕对历史建筑拥有完全的产权,他们心中信奉的也是“我只是老房子的管家而不是主人,要把房子完整地传给后代”。在法国,古建筑的业主哪怕是换一扇百叶窗,都要按规定前往相关机构报备。在这些国家里,业主购买一栋历史建筑,就意味着多了一份保护和传承的义务。

 

除了业主的思想意识提供了保护老房子的“自律力量”之外,法律也成为一种“他律”的力量。法国在1930年就颁布了《景观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历史建筑周边的伐木、开垦,建筑外墙的油漆、石灰浆粉刷、彩绘玻璃更换、雕塑等修复工程都是不允许的。老房子由于年代久远,需要维修的时候,要经过专门的法国国家建筑规划师批准,才可以实施。所以,在法国购买老房子的外国人,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一个律师。否则,如果因为不了解而触犯法律,造成老房子的损害,业主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还有一点,法国对于老房子的法律并非只强调禁止。历史建筑这也不能拆,那也不能改,而且由于建筑年代久远,维修保养的费用都在不断上升。这样,在私人产权和建筑的历史文化属性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矛盾。怎样才能抑制业主翻修老房子的冲动呢?在这方面,法国也曾经吃过亏。在 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一方面战后人们纷纷开始重建家园,另一方面由于地价上涨,新购土地成本很高,所以“拆旧楼、建新楼”的思想一度充斥法国的大城市。针对这种情况,1962年,法国开始实施《马尔罗法》,在进一步强调保护历史文化古迹的同时,还详细规定了涉及居民安置、补偿、义务等方面的问题。其中,房屋的维修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同时在税收上给予减免,以鼓励业主对老建筑的保护。这样,既使业主承担依法保护历史建筑的义务,同时也能享受到维修补贴的权利,这种“恩威并举”的做法值得借鉴。

 

可见,要保护好历史建筑,一方面要使业主对历史建筑怀有敬畏之心,另一方面也需要辅以更细致的法规细则和监管工作。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对历史建筑的远程监控应该考虑借助网络技术。如果有网络监控,对于历史建筑的损害就能够及时被发现、被制止,将损害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

 

土耳其诗人纳乔姆·希克梅说:“人的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庞和城市的面貌。”保护我们的历史建筑,就是保护我们城市的面貌。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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