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防办昨天召开上海自贸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通气会,通报“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出台了人防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所有改革措施将于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人民防空工程事关千家万户,是战时保护人民生命的重要设施。根据国家人防法,所有民用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绿地等公共空间,都要按比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今年9月5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人防办批准,方案明确要在浦东建立“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将浦东建设成为全国人防改革创新发展基地,探索引领国家人防改革发展方向。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共涉及3大类12项内容,包括优化人防工程结建政策,优化结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方式,调整民防工程配建标准,统筹人防工程建设总量;强化人防工程结建审批管理,调整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形式,人防工程拆除由审批改为告知承诺,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和防护设备企业资质审批实行“证照分离”,简化人防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强化人防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人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民防工程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民防工程防护设备及设施专业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强化人防行业管理。
据市人防办主任沈晓苏介绍,近年来,上海人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户籍人口人均拥有人防建筑面积达到1.8平方米。但上海人防工程的分布还不均衡,一些老城区人防设施陈旧,面积不足。此外,传统审批流程对人防建筑的计算方法过于复杂,导致建筑企业在项目拿地、规划设计时,无法准确预知自己应该配套建设多少面积的人防工程,市场透明度不够高。
针对这些问题,此次改革提出了新的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今后在浦东,居民住宅等建筑一律按地上面积的10%来配建人防工程,工业类、仓储类建筑按地上面积5%来配建。计划规则后,企业对自己的全责将更加明晰。
此外,此次改革还提出人防工程配建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可以通过交纳异地建设费的方式,免于建设人防工程。而其建设指标将用于区域统筹,弥补其他薄弱地区的人防设施建设。
据悉,浦东将按照“三个三分之一”时间节点要求,即三分之一的改革措施今年年内完成;三分之一的改革措施2017年上半年完成;三分之一的改革措施2017年下半年完成,全力推进“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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