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教而优则管”,也未必是高校去行政化的最终方向。有时候,哪怕是一流的的教授,也未必是管理的料。即便在企业,技术专才转任管理,通常也需要有一定的培训。
人民大学招生处处长违纪被查,传闻涉案近亿。
美国西北大学的涂序新博士,是浙江大学“1311计划”引进的1000名学术骨干之一。涂博士回国三个月后,自杀了。他在遗书中说:“在此时刻,我认为当初的决定下的是草率的,事后的发展完全没有预计……国内学术圈的现实:残酷、无信、无情。”
可能涂博士是刚回国“水土不服”,但即便在体系内玩了多少年的人也未必能对付。2011年3月23日合肥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陈刚竞选该校团委书记落败,跳楼自杀。为了一个团委的职位自杀,这种价值取向让人困惑。但它从某个侧面,让人看到高校行政部门职位奇货可居,争夺激烈。
行政化侵蚀高校肌体,由此导致腐败丛生、效率低下、人才压抑。积弊之深,已让人无法直视。
行政不应凌驾科研之上
当前现实就是如此,行政不为教学科研服务,而是凌驾于上成为权力,在高校各领域寻找“寻租”的空间。
于是近日高校去行政化再度成为热门话题。在“大学有问题”的局面下,每一个改变都值得珍惜。大学官员不再和行政级别挂钩,这是一个很好的改变,值得庆贺。在大规模实施之前,一些“去行政化”试点工作已有所展开。
比如南方科大,就是“去行政化”的一块试验田,其办学原则为“教授治学、学术自治”。在实施初期,据校长朱清时介绍,学校想拿资源,“办大事”,还得找深圳领导。不过,相对于大事小事都找领导拍板,这已经是一个很大进步了。
但当前这一轮去行政化改革,到底能“去”多少还是令人生疑。据财新网报道,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这六所大学,新订立的章程明确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如果一面高喊要“去行政化”,一面又保持这样的行政架构,恐怕还是难以改变行政化的实质。如果说高校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和科研,那么是否有必要在教育负责人上面再加一个与学术无关的“婆婆”呢?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
校长负责制不能变资本领导
去行政化的“去”,只是“破”。破了之后,“立”什么?例如,高校最高决策机构应该是谁,这个问题需要在高校去行政化中提出来。
为了对校长进行有效监督和支持,一些在华设立的高校,如昆山杜克大学,采用的是国际通行的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此外,也有学者建议设立公益基金会来治理高校,即设立基金会,管理学校财源。
需要谨慎的是,钱袋子握在谁手里,谁就对学校管理有话语权。但愿不要出现“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变成“资本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一方面要设法利用理事会或基金会的影响、资金和能力,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其事无巨细干预控制具体办学事务。
至于更高一级的行政、立法部门,在放手学校具体事务后,更应转变职能,优化高校治理环境。比如推动相关制度建设,确保高校基金不被滥用或挪用。
在去行政化过程中,高校内部可能会出现新的政治图景。比如院系之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会有博弈。在这方面,不妨借鉴其他国家教师议会(faculty senate)的做法,培育内部团体的协调机制,使管理者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平衡各方诉求。
这些方面,国际上高等教育管治的现成经验很多,没必要再“摸着石头过河”。至为关键的是,学生在学校的管理上往往毫无声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树立起一切为了学生的意识,让高等教育重回教书育人的正路上。
职业管理人应是方向
教育管理是一个复杂而有趣的专业领域。去行政化之后的必然之路,也未必就是狭义的“教授治校”,而应该说是“专业者治校”,提高高等教育管理的职业化水平。在新的体制下,有人能合理代表教授的利益和声音。这样即便教授不在治理的第一线,也有可能出现高效率的管治。
“教而优则管”,未必是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有时候,哪怕是一流的的教授,也未必是管理的料。即便在企业,技术专才转任管理,通常也需要有一定的培训。很多教授,并不擅长治理和管理,或者对此毫无兴趣。为什么教授要去管学校的营销宣传,要去处理招生的日常杂务?
很多高校的错误,是把一流的学者提到管理岗位上,这样既分散了他们从事教学或科研的精力,又不能在管理岗位上发挥所长。
最好的方案,是找到一批职业的高教管理人,主管高校的不同岗位,让高校运转,为学生、教育服务。这些都需要经验积累,但是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兴起,或者说原管理人的职业化,也不过是近些年的事。
但愿教育界的管理者,可以在职业化上多下功夫。一门心思做教育,而不是把高校当跳板,谋求日后从政。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李宝花 编辑邮箱 shguancha@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