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王凤雅家属起诉陈岚案一审双方激辩8小时,再次曝出当初诸多细节

说法 2019-08-14 22:00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虽然在下午的庭审中,法庭明确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陈岚的言论是否侵犯了两原告的名誉权,以及原告就此提出的损失赔偿是否合理。但是,在大部分的时间中,双方的举证质证都围绕另一个问题展开,那就是王家有没有为王凤雅治病。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河南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陈岚一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母亲杨美芹作为原告出庭,被告陈岚也出庭应诉。

 

庭审从上午9时10分左右开始,中间休庭1小时,至下午18时12分结束,进行了约8小时。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合议庭采取“3+4”大合议庭模式,由3名法官、4名陪审员组成。闵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旁听。

 

双方围绕陈岚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是否侵犯了原告王太友、杨美芹的名誉权,原告提出的各项损失赔偿是否合理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庭审的最后,双方均拒绝接受调解,法院将择期宣判。

 

矛盾激化是因为报警微博,还是《王凤雅小朋友之死》?

 

在庭审中,原告举证指出,被告陈岚于2018年4月9日晚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作家陈岚”上报警,称王凤雅已经死亡,并且将矛头直指其家人,认为家属存在“骗捐”“虐待”等行为,请求当地警方介入。而这些言论后来均被证实为虚假信息。

 

原告认为,正是因为陈岚的微博,导致杨美芹频繁收到谩骂、威胁短信,最多时一天收到了40多条,情绪几乎崩溃。全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工作生活大受影响,在2018年5月初王凤雅去世后,杨美芹更是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赔偿原告杨美芹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被告代理律师则认为,陈岚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原告虽然列举了陈岚在2018年4月到5月期间的40条微博作为证据,但其中36条系陈岚转发相关报道或网友意见,仅有4条为她本人原创。“4条微博中,仅有4月9日晚的那条微博中出现了王凤雅及其家人的姓名,其余3条都没有针对原告,只是谈论一些‘为了孩子好’的话题,不能认为是对原告的侵权。”

 

对于引起最大争议的那条微博,被告律师认为,陈岚是在接到前方志愿者传回的“王凤雅去世”消息后,才发布了那条微博,当天王凤雅确实出现过短暂的“假死”现象,不能据此认为陈岚发布的就是虚假信息。在此前提下,陈岚选择报警也是一件合理合法的事情。

 

陈岚补充道,她之所以在微博中使用了“疑似骗捐”“可能虐待”等字眼,是因为从2018年3月起,就不断有网友找到她,认为王家没有带王凤雅去看病,以及拒绝志愿者的帮助这件事不合常理,所以希望警方介入。“过了两天,警方得出调查结论后,我就删除了这条微博,之后也没有再发表过类似言论。”陈岚认为,真正导致舆论激化的是微信公众号“有槽”在5月24日发布的《王凤雅小朋友之死》,而不是她在4月9日发布的微博。

 

“小凤雅的家人没有被告在微博中指控的那些行为,这些都在后来当地政府部门的调查结论中明确澄清了。被告针对原告发布不实言论,而且泄露了原告的隐私,这个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被告在没有到现场调查的情况下,凭一面之词得出这些结论,我们认为被告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并且导致了原告遭受长时间的威胁、谩骂。”原告律师反驳道。

 

原告:3.8万元捐款连第一次化疗的费用都不够

 

虽然在下午的庭审中,法庭明确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陈岚的言论是否侵犯了两原告的名誉权,以及原告就此提出的损失赔偿是否合理。但是,在大部分的时间中,双方的举证质证都围绕另一个问题展开,那就是王家有没有为王凤雅治病。

 

“我们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去看这个问题。如果按照被告的逻辑,是不是没有去美国看病,就不算看病了呢?”原告律师指出,王凤雅的父亲患有一定的智力障碍,从王凤雅生病开始,杨美芹就一直带着她四处求医,从乡镇卫生院一直到郑州市的三甲医院,再到应志愿者要求去北京儿童医院就诊,这些都有相关医院的诊断记录可以证明。

 

被告则指出,2017年11月初王凤雅被确诊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后,杨美芹很快便在水滴筹和火山直播上向网友求助。“我们认为,网友们的捐款是希望小凤雅得到有效的治疗,这里当然不是苛责原告一定要带小凤雅去最好的医院。但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学院2017年11月的就诊建议是住院观察,必要时化疗。”被告律师说,家属仅仅是带小凤雅到完全不具备相关化疗条件的乡镇卫生所挂水,不能认为这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式,所以很多捐款的网友无法接受,“根据我们了解到的信息,2018年3月,杨美芹依旧在火山直播上向网友求助。因为她公开了个人手机号,有网友给杨美芹发短信,建议她尽快带小凤雅去大医院就诊。”

 

“你们都在说我们不带我孙女去大医院,可是你们知道实际情况吗?”谈到这个问题,原告王太友的情绪非常激动,他说,郑州的医院的确建议他们化疗,可是化疗每月一次,每次要2万元,加上押金,第一次化疗的费用就达到了4万元,“我们募集到的捐款总共就只有3.8万元,而且不是一次募集到的。”王太友说,等他们跟随志愿者2018年4月到北京儿童医院时,多名医生均表示为时已晚,治不了了,“原本还能说话的小孙女,给他们这么一折腾都奄奄一息了。我们想带小凤雅回家,给她吃点好的,陪她平静地走完生命最后一程,有错吗?怎么就成了我们不给她看病?”

 

在庭审中,被告还对原告提交的一份王凤雅的医保报销记录提出异议,认为该保险记录上显示,王凤雅的在乡镇卫生院的治疗费用是100%报销,那么募集到的其余款项去哪了?

 

“事实上,完全报销的只有这最后一次。”原告律师说,王太友告诉他,因为陈岚当时在新浪微博上有70多万粉丝,影响力很大,在陈岚发布相关言论后,太康县政府承受了很大压力。“有一次县里专门为这事开了会,我也在场。我们县委书记说,今后王凤雅看病的钱县里都给报了吧,不要用外面的钱,实在受不了了。”王太友补充道。

 

被当庭质疑的志愿者和大树公益

 

在庭审中,陈岚多次表示了不解,不明白原告为何始终认为她才是“罪魁祸首”。在陈岚看来,被告密集收到威胁、谩骂短信其实是在自媒体“有槽”发布不实文章后,而自己因为知道这篇文章中有多处不符合实情,甚至都没有转发。

 

当被告方的证人出庭作证时,王太友和杨美芹的反应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被告方的第一位证人是大树公益的白梦雪,她告诉陈岚“小凤雅死了”,也是传闻中“被王凤雅家属打了”的志愿者。在她的描述中,她是在微信的爱心群中了解到小凤雅,起初没有太上心,“因为我每天要收到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这种信息。”但是,当爱心群里有2位志愿者反映,小凤雅的家人拒绝带其接受治疗后,白梦雪便和另外两位爱心人士一起赶往太康。不料,家属不仅拒绝了志愿者的帮助,还动手抢了她的手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我们抢你的手机?那是因为你在手机上给陈岚发一些不实的信息,我的亲戚想制止,才向你要手机。”王太友说,就在白梦雪到来前一天,他们刚刚扛不住压力,在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整整一天辗转郑州4家医院,均被拒收,“现在你一来,又要我们再跑一遍,我们怎么可能答应?”王太友说,当时双方的确发生了肢体冲突,但是被推倒在地的不是白梦雪而是他的亲戚。

 

原告律师则对白梦雪在法庭上所作的“与陈岚仅是‘网友关系’”的证词提出了强烈质疑。原告律师说,原小希望之家的多位理事以及媒体报道都提到,白梦雪曾在小希望之家任职,而且是陈岚的私人助理,两人关系非常密切,绝不可能仅是“网友关系”,“我们希望法庭注意她们两人之间的关系,慎重考虑这份证词的可信度。”

 

对于这些质疑,白梦雪多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回答原告律师。

 

“志愿者马婵娟来了之后,要求我们穿上最旧的衣服,到村里最旧的屋子前拍照。我们怀疑,他们就是想用我的孙女来赚钱!”在4位证人全部出庭之后,王太友说,他不怀疑证人中那位在北京工作的“爱心妈妈”,但他觉得这位“爱心妈妈”并不了解事情的全部,“在我们去北京之前,我反复和马婵娟确认,北京的医院收不收。他们打包票说都联系好了,我们上了车她就开始在手机上收红包。可是到了北京才发现,医生说没治了,我给医生跪下了也没用。这时候他们说去联系别的医院,我已经不想再配合他们演戏了。”

 

在原告方看来,在这次事件中最活跃的那几位志愿者以及大树公益,都与陈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此陈岚则予以否认,她表示大树公益与自己全无关系,白梦雪从小希望之家离开后,与自己便不存在所谓上下级关系,而且自己与马婵娟素不相识,甚至在慈善观念上还互相敌对,更不可能去指挥她。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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