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增量名额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市教委公示2026年度上海市级统筹拟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名单,公示期自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3304室;电话:021-23116733,23116734。
校对:曹铒
责任编辑: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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