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贵州茅台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
贵州茅台8月13日晚间宣布,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我们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