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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大被偷玉米棒已归还近百个,农科基地怎么就成了村民的“菜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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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曹飞 2018-07-12 13:35
摘要:科研农作物屡屡被偷的背后,除了反映出部分村民与游客素质不高、爱占小便宜以外,更暴露出相关科研院所在科研农作物保护方面的短板。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位于浏阳基地的科研玉米被当地村民偷摘。据悉,这是该校科研团队刚刚培育的玉米原种,如果因被偷摘导致灭失,经济和科研损失将难以估量。而且,由于实验数据记录中断,还有一位学生可能因此不能毕业。对此事件,7月10日下午,湖南农大回应称,已调整相关学生毕业论文的试验方案,并将加大基地安全建设与科普宣传力度。当地相关部门也发布通报称,涉事4人已被依法询问,正在组织村民归还。根据最新消息,目前村民已归还玉米棒近百个,未发现被盗玉米流入市场。

 

这不是湖南农大第一次“被偷”。此前,该校种植的科研油菜花也曾被游客盗摘,差点影响学生毕业。湖南农大的遭遇也并非孤例。根据公开报道,2012年,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投入巨额科研经费培育的桃子被偷,“13年的研究成果毁于一旦”;2014年,青岛农科院科研苹果新品种一夜被偷,“6年的科研成果成泡影”;2016年,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历时6年培植的20亩科研芋头,部分被周边村民偷走……

 

虽然在多起案例中,诸如“十几年科研心血毁于一旦”“学生无法毕业”等表述,多多少少存在夸大事实、渲染悲情的成分,在此次科研玉米被偷事件中,曾经出现的“损失超千万元”“学生无法毕业”等说辞,最后也都被校方证伪,但是,价值难以估量的科研农作物屡屡被偷,而且还是“群体作案”,依然暴露出不少问题。

 

科研农作物屡屡被偷的背后,除了反映出部分村民与游客素质不高、爱占小便宜以外,更暴露出相关科研院所在科研农作物保护方面的短板。事实上,“重研究轻保护”的“放养”型管理模式使很多科研基地完全处于不设防状态。即使有些安装了安防设施,相关设施也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就以这次科研玉米被偷事件为例,就连科研基地上负责安防的监控摄像头都被当地村民偷走。

 

安防设施方面存在的短板,需要通过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以及相应的机制建设来补齐。比如,修筑围栏围墙、加装红外线监控等技防措施,加大安保人员配备以及巡逻密度等。但是,安防方面的短板,还不是科研农作物屡屡被盗的深层次原因,深层次原因还是因为盗窃科研农作物的违法成本太低,对盗窃者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从过去的案例看,虽然科研农作物被盗造成的实际损失远非普通农作物所能比拟,但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一般都只是按照普通农作物进行鉴定估值。最后,案值仅仅几百元、几千元,人均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连立案标准都不够,只能治安处罚、不起诉处理或者批评教育,然后对当事人一放了之。

 

在司法实践中,科研农作物的鉴定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之所以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有很多种。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科研农作物被盗没“法”管;偷盗者对于科研农作物价值的特殊性缺乏正确认识,没有盗窃科研农作物的犯罪故意;如果诉诸法律途径,需要对涉案物品的价值进行鉴定,但对于既未上市又没有专利权的科研农作物,鉴定估值程序相当繁琐,而且没有参照物可供参照。 

 

不过,这并不代表问题就彻底无解。相关科研院所在加强与周边环境物理隔离的同时,还应该缩短与周边村民的心理距离。这就需要补齐大众特别是周边村民在科研农作物知识方面存在的短板。包括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科研农作物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科研农作物的价值认知,也让他们了解到盗窃科研农作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在对大众进行科研农作物相关知识普及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尽快补齐法律短板,明确定罪量刑标准,畅通科研农作物价值的鉴定评估程序等,让追究盗窃科研农作物法律责任时候有“法”可依。

 

最后,在各项短板补齐之后,对于继续偷盗科研农作物的村民,司法部门更应该摒弃“不知者无罪”“法不责众”等思维,对参与偷摘科研农作物的村民依法追责。唯有如此,才能产生足够的威慑效应,让科研基地不再成为任人自由出入、自由采摘的“菜园子”。

栏目主编:封寿炎 文字编辑:封寿炎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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