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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家里废置的煤气罐看着就心惊!谁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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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褚觉美 2018-06-12 16:37
摘要:家里的闲置煤气罐,怎么处理……

市民李先生:

 

20多年前,我从单位领了个煤气罐使用,有居民用户使用证,隶属于上海市煤气公司。不过仅仅使用了两年,之后空罐一直放在家里。看着这闲置的煤气罐,我不知道怎么办,担心它哪一天会不会忽然就“炸”了,有点心惊。所以想问问:废置煤气罐谁来回收?有没有相应规定?居民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记者调查

 

根据《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GB8334-2011),对在用的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李先生的问题比较好解决,有居民使用证,隶属上海煤气公司,所以可以直接联系隶属公司,出示使用证,企业会予以回收。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海还有许多用户,废置的是液化气钢瓶,尤其是在郊县地区。液化石油气(简称液化气,LPG)是饱和和不饱和的烃类混合物,易燃易爆,每立方米最高热值约27000大卡。液化气本身无毒,但泄漏后与空气混合浓度大于10%时,会对人体中枢神经产生麻醉作用,因此必须注意安全。随意处置液化气钢瓶,势必增添安全隐患。液化气钢瓶的使用权,分“租赁”和“购买”两种,后者多在远郊地区。目前供应站仅回收用户“租赁”的钢瓶。购买的瓶,则要看企业“态度”了。之前,行政部门鼓励企业回购居民手中不再使用的液化气罐。具体方法是:用户如不再使用钢瓶,无论“租赁”还是“购买”,可向原租出或售出企业退租或退瓶。其中,“租赁”用户可按出租协议办理取回押金、交还钢瓶等手续;“购买”用户则与液化气企业(站点)协商折价回购。

 

目前虽无液化气企业(站点)必须回购用户钢瓶的规定,但企业多年来均将此项工作作为服务用户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责任、义务,进行统一回收。但也有个别企业存在拒收液化气罐现象,燃气管理部门还要做好沟通和宣传,甚至是托底工作。个别企业之所以拒收,一方面在于回收价格无标准可依,全靠企业与用户协商;更重要的是回收后,处理成本高,企业无利可图甚至亏损。

 

当下还有些液化气非法经营者为牟取暴利,利用出租民房、闲置厂房等场所,向非法回收来的钢瓶内倒灌、分装液化气,再在外来人员比较密集的区域兜售。有的短斤缺两,坑害消费者;有的造成安全惨剧。市民一旦发现有单位采购、使用无证、违规充装、已经报废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液化气瓶,可向质监、安监等部门举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热线12365。同时也提醒广大用户:一定要到具有经营许可的正规燃气企业(站点)租用或购买、调换液化气钢瓶;如不再使用钢瓶,请勿随意处置,可将钢瓶退租或退购至它的所属企业(站点)。

 

了解站点信息,可以登录上海燃气官网,进入“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服务网点”,在“上海燃气服务网点分布”中,找到“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点击打开,就会出现每个区的业务受理点的站点地址、营业时间等具体信息。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新华社(资料照片)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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