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上海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举报,举报人可获得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具体奖励额度分三档,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可获500元至5000元奖励;举报危害较大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5000元至2万元奖励;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和7年前的有奖举报办法相比,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降低了奖励门槛,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至少可以获得500元的奖励,而过去1000元“起步”的奖励,要拿到,相应的要求会比较高。
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还抬高了奖励上限,从最高1万元增加到了最高5万元。
同时,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提高了有奖举报的便捷度,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该平台是生态环境部设立的唯一接受举报的微信公众号。投诉人随手拍张污染照片,填写相关信息,就能快速完成举报。该平台会自动定位举报人所在的污染企业位置,举报人可以随时查看办案进度。市环保局表示,接到举报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就会确定是否受理;受理的话,60个工作日内将把办结结果回复投诉人。
除了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
为了保护举报人,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环境违法行为都是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的、侵害公众利益、环境危害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公众主动参与举报,将有助监管部门更快发现和查处这些违法行为。
来自上海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市环保系统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为1006件,其中约一成的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有了群众的参与,和往年相比,今年上海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效率进一步加大,今年前5个月被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金额达1.96亿元,同比增加8.76%。在强大的威慑力下,今年前5个月上海被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9.83%。
哪些可以举报?怎么举报?
10类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奖励:
(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二)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
(三)排污单位或第三方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
(四)未经批准或备案,非法使用、销售、转移放射源的;
(五)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六)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
(七)锅炉、窑炉排放明显黑烟的;
(八)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
(九)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限产停产决定的;
(十)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影响较大的。
5种举报途径:
(一)微信:“12369环保举报”平台;
(二)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电话;
(三)网络:“上海环境”网站“网上举报”栏目;
(四)来函、来访:上海市环保局信访办(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或各区环保局信访部门。
(五)通过其他部门转送、移送至环保部门等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