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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股权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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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成思危 等 2015-08-10 13:23
摘要: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同,股权分置是仅在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由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区分,出现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现象。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与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改革开放道路是分不开的。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同,股权分置是仅在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由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区分,出现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现象。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与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改革开放道路是分不开的。

 

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而且导致资源配置效率非常低,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表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1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自正式成立以来,便开始实行“部分股票上市流通,部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发行方式来处理国有股流通的问题,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现象。

 

历史残留的股权分置存在许多缺点,它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同时阻碍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革。随着新股发行上市,该问题不断积累,同时其负面影响也日益突出(吴晓求, 2006)。

 

随着市场的发展,在解决国企改革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时,进行了国有股变现的尝试,从而触发了股权分置问题。从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满足国企改革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需求,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政府开始尝试减持国有股。1999年11月29日,政府正式提出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紧接着,10家试点企业被确定公开。但是因为市场预期和实施方案不符,试点被关闭。为了继续实施这一思路,2001年6月12日,政府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正式实行国有股减持方案,但是效果不佳,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对股市造成了打击,股市从224543的历史高点开始持续下跌。随后,2001年10月23日,国有股减持方案被暂停,这一消息使得沪市全部股票涨停,上涨幅度为986%。2002年6月24日,国有股减持方案宣告失败,政府通知停止国有股减持,这一利好消息再次造成了沪市股票的涨停,基本上涨925%。最终国有股减持方案以失败而告终。

 

随后2003年11月,“股权分置”的概念被当时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正式提出,指出股权分置问题需要解决,但是同时必须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大众股东的利益。自此以后,监管层也意识到要想解决中国市场特殊的股权分置问题,必须从更高层面出发,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这样才能使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股权分置问题作为一种制度性改革,亟待解决。2004年1月31日,政府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随后,为了更好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由中国证监会牵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等部委成立针对股权分置问题的专题小组,对该问题进行积极认真的研究。

 

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为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好消息,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2005年5月10日,政府披露了第一批开展试点的4家上市公司。接下来,6月20日,第二批试点公司再次施行。通过前两批试点公司的顺利进行,到9月份的时候,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其意义甚至不亚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到目前为止最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随着试点公司不断推出试点方案,市场开始渐渐对其表示接受和肯定,这说明股权分置改革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其原则、措施和规定是值得认可的。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为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显然,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之后,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已开始熔化。

 

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1)贯彻并落实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

 

(2)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将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入公司,将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流通股股东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从而保障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郑鈜, 2009)。

 

(3)消除了股票市场上最大的不确定因素,股权分置问题得到解决,股票市场能够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

 

(4)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未完待续……

 

2006~2007年经济泡沫

 

日本经济在20 世纪80 年代遭受了日元升值的冲击:泡沫膨胀、泡沫崩溃、通货紧缩等问题的出现造成经济持续低迷。2006~2007年,中国出现了类似的经济泡沫:股市暴涨,地价、房价飙升,虚拟资产大幅升值。

 

所谓经济泡沫指的是局部的投机需求(虚假需求)导致资产的市场价格脱离其内在价值的部分。实际上经济泡沫是指与经济基础条件相背离的资产价格膨胀。中国2006~2007年出现的楼价、房价、股价疯涨的现象就是2006~2007年中国楼市、股市泡沫的表现,这与中国投资者嫉妒、投机和贪婪的心理是息息相关的,该泡沫也导致了2008年经济危机的发生。

历史上著名的投机泡沫事件有荷兰郁金香泡沫、法国密西西比泡沫、美国20世纪30年代股市崩溃、美国互联网泡沫、英国南海泡沫等。

 

经济泡沫的产生需要载体。经济泡沫可能产生在任何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地方。很难想象荷兰的“郁金香的球茎”能成为大家炒作的对象,从而导致经济泡沫的产生。因此,普遍性是经济泡沫载体的一大特征,该载体可以普遍存在于实物经济和虚拟经济中。而造成其普遍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般商品、股票和房地产的需求特征不同

 

社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主要包括真实需求和投机需求。真实需求是指为了自身的消费和再生产而形成的需求。而投机需求则是为了在买卖之中获利而形成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投机需求可以轻易地引起经济泡沫,这是因为相对于真实需求来说,投机需求具有不稳定、交易成本低、占用资金少和耗时少等特点。正的经济泡沫会产生,是因为虚假需求的存在导致一般商品和房地产的内在价值低于其市场价格。但由于人们有时可能是因为投机需求而购买房地产,因此泡沫更可能出现在房地产市场(袁钢明, 2007)。在这方面,股票市场就显得更特别:人们购买股票主要是有投机需求,这就导致股票市场相比于其他市场来说更容易引起经济泡沫,而且这种泡沫正负不一定。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决定投机需求,而预期的同向性则导致投机需求出现显著的放大和收缩效应。而该放大和收缩效应更加大了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程度。

 

2一般商品、股票和房地产的供给特征不同

 

不同资产的内在价值取决于不同的估值方法。真实需求和供给均衡时决定一个均衡价格,而该均衡价格决定了一般商品和房地产的内在价值。但是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和房地产,它自身的内在价值通过特殊的方法计算获得。作为一种虚拟资产,股票的内在价值通过将预期收益按无风险资产的现实收益率折现获得。这种方法下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很难通过计算获得的。即使不是虚拟资本,一般的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和房地产的内在价值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其多变性为价值的估算带来了困难。由于内在价值不好确定,所以就成为了经济泡沫产生的条件之一。但由于一般商品的供给不稳定且供给弹性较大,因此即使在一般商品市场上产生了经济泡沫,这种泡沫也难以持续很长的时间。但是股票和房地产市场就不一样了,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使得房地产的长期供给缺乏弹性,而由于流通数量的限制,股票在达到一定数量后也会出现稀缺性、供给弹性低的现象,因此,股票和房地产市场上的经济泡沫能够维持较长时间。

 

而经济泡沫之所以能在现代市场经济长期存在,主要是因为其作用的二重性。

 

(注:《中国股市回顾与展望:2002--2013》由科学出版社出版。本栏目版权归上海观察所有。不得复制、转载。栏目编辑:许莺 编辑邮箱 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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