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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哪些新问题?这场研讨会尝试给出破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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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3-04-25 20:15
摘要:如何设置合理的保护尺度来平衡保护劳动者与平台经营者之间合法权益

4月22、23日,“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40余所院校的社会法学者,法院与劳动仲裁院等实务部门专家共计160余人参加。

在主旨发言环节,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从数字权力的崛起及其治理的反思、数字法治的社会法意涵、数字社会治理的社会法构造三个角度探讨数字社会时代下社会法的作为。她认为,伴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数字私权力迅速崛起,个人信息被处理者成了新的弱势群体,同时诸如老年人、劳动者等既有弱者的处境进一步恶化。数字时代的社会法在坚持关怀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时应以和谐信任作为基本理念,通过多方协同共治,构建数字时代和谐的劳动关系。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也指出,数字化使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权利体系都面临挑战。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护问题仍然需要依赖传统的劳动法理论与权利保护机制,对自雇者等特殊群体应采取在劳动法上做减法而非民法上做加法的路径。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主任周国良认为,面对以平台用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应当深入挖掘平台经济运行逻辑,坚持顶层设计,统一立法,设计以劳动者个体为基点的权益保障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做到从“单位”保险转向社会保险。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院长顾全表示,目前司法对新业态劳动纠纷的关注重心已经从劳动关系转向了劳动权益保障。如果保护劳动者权益力度过大,也势必压缩企业生存空间。新业态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如何设置合理的保护尺度来平衡保护劳动者与平台经营者之间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的问题。

本次会议还设置了5个分论坛,分别是“数字时代社会法的理论探索和范式转型”“数字时代灵活用工的劳动法规制”“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数字时代下的慈善法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法青年博士生论坛”。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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