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观点 > 时评 > 文章详情
葛优真的“躺赢”了吗?
分享至:
 (10)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23-03-31 16:26
摘要:在有限的违法成本和盆满钵满的“侵权收益”博弈之下,相关权益的法律保护很容易成为“输家”。

据媒体报道,最近几年,以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葛优躺”图片和表情包侵犯肖像权为由,知名演员葛优将众多企业和社媒账号起诉到法院。在544起案件中,葛优胜诉率高达99.6%,获赔经济损失、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余万元。不少网友深感艳羡,认为“葛优躺赢了”。

葛优真的“躺赢”了吗?未必。作为知名演员,葛优的肖像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一些企业、品牌在广告等市场推广活动中使用葛优的肖像、形象和姓名,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市场效益,甚至相当于聘请葛优出任代言人。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知名演员代言品牌商品,代言费动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更高。葛优维权获赔759余万元,如果平摊到540多起案件中,每起案件获赔只有1.4万元左右,其中还包括维权的经济成本,以及时间精力投入。这点“收益”与葛优肖像的市场价值相比可谓九牛一毛,实在谈不上“躺赢”。

除了葛优的肖像权之外,还有律师表示,图片“葛优躺”出自电视剧《我爱我家》的一张剧照,“葛优躺”表情包则是基于原作品的二次创作,两者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葛优在《我爱我家》中扮演的纪春生是一个经典角色,“葛优躺”又是纪春生在剧中的一个经典造型姿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葛优躺”剧照的版权应该属于《我爱我家》的版权权益所有方。作为一部广受欢迎的家庭情景喜剧,《我爱我家》可谓家喻户晓。凭借其知名度、美誉度、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价值,该剧版权权益的市场价格应该不低。“葛优躺”被诸多企业和商业社媒账号拿去白用,对《我爱我家》的版权方来说更谈不上“躺赢”。

“葛优躺”纠纷引出来的另一个“输家”,则是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法律保护。高市场价值的葛优肖像权,在维权之后只获得聊以自慰的一点经济赔偿;高市场价值的《我爱我家》版权,在被侵权后目前尚未看到维权行动。换一个角度来看,维权的低收益还意味着侵权的低成本。对别人的肖像、姓名、知识产权奉行“拿来主义”,有些人是无心之过,但也有些人是有恃无恐。因为他们知道,由于维权高成本、低收益,不少权益方都宁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愿意耗费时间精力去维权。即使偶尔碰上一两个像葛优这样的“轴角色”,官司打输了,赔偿金额等法律后果也有限。在有限的违法成本和盆满钵满的“侵权收益”博弈之下,相关权益的法律保护很容易成为“输家”。

尽管“葛优躺”的维权方收益有限,但司法机关却为这一系列维权行为承担了高昂成本。可想而知,544起诉讼案件审理下来,司法机关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和司法资源。有知情人士透露,像葛优这样大面积维权追责的知名人士不乏其人,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专门的“维权产业”。大规模的维权行为占用大量司法资源,给司法机关和全社会都造成巨大的成本。

在“葛优躺”诉讼案件的被告中,既有大量不知名的中小企业、社媒账号,也有昆明航空、海信集团、B站这样的知名企业。有些被告可能出于无知,不知道权益方的权益内容,也不了解法律对于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但也不能排除有些被告守法意识淡薄,明知故犯。不少企业都配备专门的法务部门和法务人员,对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进行合规审查。对于擅用“葛优躺”这种事实如此清楚、证据如此确凿、“一告一个准”的侵权行为,专业法务人士不太可能浑然无知。然而,一边是葛优形象带来的广告效益,另一边是哪怕败诉也不过赔偿一万几千块钱,如果企业的守法意识淡薄,企业的“合规防线”就很容易失守。

由此可见,要更好地维护肖像权、知识产权的权益人权益,同时降低权益保护的司法成本,就应该一方面不断普及相关的权益知识和法律知识,使全社会都意识到知识产权等权益的重要性,掌握保护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法律规定,提高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另一方面继续提高违法成本,使侵权成为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用法律的“硬约束”震慑守法意识淡薄者,降低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概率。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邵竞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