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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上海”诠释中国式现代化引资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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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娟 张幼文 2023-03-10 06:31
摘要:上海提出的总部发展战略,是对全国吸收外资新实践和新理论的贡献。

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美国对华实施“战略竞争”,国外对中国是否能在新形势下持续扩大引进外资产生了许多疑虑。2023年1月,上海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23.76亿美元,同比增长13.3%。截至2022年年底,上海累计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891家,外资研发中心531家,继续保持中国内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为集中城市的领先地位。“跨国公司在上海”的积极意愿,诠释了中国式现代化引资新论。

“大国引力理论”超越传统国际投资理论

40多年来,外资流入中国的主要目的是寻求生产成本的降低。而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和周边国家选择加工贸易型出口战略,外资向周边国家转移的情况已经发生。在这种形势之下,“跨国公司在上海”宽度和深度仍在加大,由此可见,中国吸引外资实践已经超越传统国际投资理论。

中国劳动力价格上升虽然会降低对成本导向型外资的吸引力,但也意味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国有着14亿人口,这意味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形成超大规模市场,从而增强对市场寻求型外资的吸引力。对于以在华销售为主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不但可以降低进口贸易成本,而且产品更容易符合中国消费者偏好。因此,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不是美国的回流政策所能够抵消的。

中国超大规模市场还有另一层意义,那就是全产业链的配套能力。外资企业一旦拥有专有技术或创新产品,在中国容易找到相关产业和企业合作或配套,本地化黏性进一步增强。2022年5月,马斯克否决到印度建厂的可能,原因在于印度虽有巨大的人口红利,却没有巨大的本地购买力、完整的产业链和全层次高性价比的劳动力。由此可以推断,外资企业撤离或者进入主要由在中国获得的收益或者预期收益决定。收益越大,外资企业就越不会撤离且更可能进来。

由此可见,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是各种国际投资理论中未曾论述过的现象,是一种广义的投资环境和东道国增值能力的结合。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所带来的外资进入可以用“大国引力理论”来解释。具体而言,中国人口规模大而且进入了中等收入水平,从而形成了总体上的巨大购买力,可为任何外资提供一个可赢利的市场。同时,大国的含义是国内产业齐全、生产配套能力完整,可为任何具有技术或创新产品优势的外资建立生产供应链。经典的市场寻求理论没有考虑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大国经济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践,创造的不只是一种新的吸引外资理论,而且是一种新的机制。

新形势下引资政策如何创新

新冠疫情后数年时间内,国际直接投资将在整体上呈现收缩趋势,原因是各国应对危机的扩张性政策基本上是内向的,鼓励对内投资而不是对外投资将是普遍的政策倾向。供应链的本土化会导致各国国内投资增加,从而导致对外投资的减少。这种内向化的趋势转变为向全球化的回归至少要在5年以后,届时世界将重新注重在扩大分工中寻求效益。而在这以前,围绕着资本的流向,各国间将会出现一轮引资政策竞争,包括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争取外资的竞争,也包括发达国家把企业留在国内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只以更优惠的待遇吸引更多的外资,将可能导致更高的政策成本和隐性成本。

2022年上海外资企业国内销售额达到8709.2亿美元,是企业出口额的6.2倍,可见“跨国公司在上海”已经从出口导向的生产经营活动转向开展与国内生产和消费相关的经营活动,因此政策创新要以此需求为导向推进。

从准入前来看,“跨国公司在上海”寻求中国经济服务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新机遇。在“战略竞争”推进之下,美国不仅竭力排除中国通过引进外资实现技术进步,而且以供应链安全为由重塑国际分工版图,以价值观和所谓“友岸外包”推动供应链“去中国化”,这种对中国制造业投资限制的策略,也开始影响其他国家企业对中国制造业投资决策。因此,加大服务业投资成为外资综合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选择结果。中国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近10年来,虽不断降低服务业和市场准入门槛,但是对照外资企业现实需求和RCEP、CAI和CPTPP协定要求,还需加快实现推动服务业开放,比如落实RCEP“新金融服务”条款落地,比如对照CAI开放要求,推动医疗、生物科技研发等领域取消外国投资者股比限制,放开云计算和数据中心。

从准入后来看,“跨国公司在上海”寻求市场公平竞争、投资保护等。中国在RCEP项下承诺了外国投资者的国民待遇,并以附件形式将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进行列表,但是《外商投资法》所代表的国内法律规范并未对负面清单外投资保留和不符措施列明,外资在准入后可能还存在经营限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的核心不仅在于削减清单条目,还需通过以不符措施列明国内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措施,从而既达到开放后透明度要求,又能保护国家产业安全。因此,梳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现行法律规定中有关外资经营的相关要求,制定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增强外商投资政策规范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是中国引资政策创新的迫切需要。

上海实践的新探索

1998年香港汇丰银行将总部迁往上海,2000年阿尔卡特在上海成立亚太总部,2002年上海基于跨国公司深耕中国的需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20多年过去,上海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将超900家,这些外资依托上海总部统筹在中国的投资、管理与销售等职能,与本土企业形成竞争合作的发展机制,获得了更高的增值和收益,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发挥了对长三角、东部地区乃至全国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了中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是“跨国公司在上海”探索的成功经验。上海提出的总部发展战略,与吸引单个外资企业有重大的区别和更大的价值,超越了自身吸引外资的战略部署,与全国吸引投资联系起来,是对全国吸收外资新实践和新理论的贡献。新形势下,上海提出“跨国公司在上海、为中国、为全球”的愿景,不仅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而且是上海成为国内超大规模市场和国际市场链接的新探索。

“跨国公司在上海”为推动中国软环境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在亚太总部集聚的城市中,香港是唯一一个没有出台专门扶持地区总部发展政策的城市,但集中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504家,地区办事处2479家,总部型机构5042家,这与香港软环境有关,例如香港的“商业立法”在全球名列前茅,知识产权法代表最高国际标准。随着跨国公司深度参与本地经营,总部企业发展所需的更多的是诸如香港的软环境支持。去年11月,上海市政府修订并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为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和发展总部企业注入新动能。未来,上海不仅要持续推动投资、贸易、跨境金融、人员、数据等自由化,更重要的是发展相应的政策、制度、文化、法律、人文等软环境,与地理环境、交通、能源、通信等硬实力一起,共同提升上海以及中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跨国公司在上海”为推动中国统一大市场发挥链接作用。中国引资的优势在于超大规模市场,上海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应以服务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为着眼点,而服务一体化区域是服务超大市场的出发点。从内区域来看,长三角是我国人口最多、市场最大的区域之一。从外区域来看,RCEP的签署将使得亚洲市场内部合作性和全球地位进一步提升。上海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实践和政策,不仅服务自身经济发展,而且应该更加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国家开放平台,通过构建要素链接、产能链接、市场链接、规则链接,形成独具优势的战略通道,使跨国公司获得更大的增值收益,从而使上海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

作者分别为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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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孟雨涵摄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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