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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业年损失额1810亿元 ,内、外盗仍是造成商业损失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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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吴卫群 2017-06-07 19:57
摘要:控制内盗是商业防损的重要任务。而内部盗窃最主要的表现方式是偷窃商品,最次要的表现方式是偷窃现金。其他造成商业损失的原因还包括业务流程错误、供应商盗窃欺诈等。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日前发布的《第六次全国商业安全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零售商业损失额高达1810亿元,商业损失率为0.71%,与上年同期0.69%相比,有所上升。内、外盗仍是造成商业损失的主要原因;而舞弊和贪腐已成为造成商业内盗损失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立合规经营制度与制定职业道德准则的企业,在降低商业损失方面效果显著。目前,许多零售企业开始重视合规经营,并制定职业道德规范。

 

此次报告的调查对象为传统零售商企业(不含供应商)及其防损工作负责人,覆盖了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187份样本。报告显示,造成商业损失的主要原因中,内部盗窃单笔平均损失486元,外部盗窃单笔平均损失298元。因此,控制内盗是商业防损的重要任务。而内部盗窃最主要的表现方式是偷窃商品,最次要的表现方式是偷窃现金。其他造成商业损失的原因还包括业务流程错误、供应商盗窃欺诈等。

 

据一位超市业内人士介绍,内盗主要来自于驻店信息员数量越来越多。因为劳动力成本增长过快,企业不得不减少正式工,改由供应商派驻店信息员或者季节性促销员的办法来降低运营成本。在防损委2012年的调查中,驻店信息员与正式员工的比例已经接近1:1。对员工进行防损培训可以有效降低损失率,不过,一方面大部分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培训教材,另一方面,驻店信息员流动性大,供应商又没有防损教育的资源。

 

另据防损委调查,舞弊和贪腐在内部盗窃中成为零售企业最为隐蔽、最不容易受到管理者重视的一项新形式。该方式通过上下串通或内外勾结,对商品、资产行窃。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小宁认为,企业是国家反腐败的基础,腐败给企业造成的物质与商誉损失是巨大的。据他介绍说,防损委将通过“商业职工信用数据库”,交换和分享有贪腐行为员工的负面信息,对贪腐行为实施行业零容忍治理;在时机成熟时,进行跨行业交换,形成行业间联合反贪的正面效应。

 

上海商学院教授周勇也表示,在零售内部,上至采购总监,下至店长,甚至理货员,收受供应商贿赂已经不是个案。采购环节存在一个“利润杠杆效应”:即采购成本10%的下降将带来税前利润100%的增长,反之也然。因此,采购反腐应该成为开源节流的重中之重,不想、不能、不敢腐败这三点中,最重要的是利用有效的内控系统,使那些掌握权力的人不能腐败。

 

栏目主编:吴卫群 邮箱:wu-chen@163.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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