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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论坛 | 建设海洋强国,自信迈向“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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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小年 2022-11-29 11:19
摘要:科创赋能、共享深蓝。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为进一步深化学习这一精神,2022年11月15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举办第二届海洋经济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围绕“RCEP为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带来的新契机”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聚焦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海洋经济合作与可持续发展、海洋产业、科技与法律、海洋休闲观光产业可持续发展三个议题展开热烈探讨。来自上海市海洋局、上海海洋事务管理中心,日本国际协力机构、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韩国国际邮轮研究院、马来西亚海事研究所、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南海研究院、复旦大学、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等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齐聚一堂,围绕会议议题展开热烈研讨。

深化海洋合作,自信迈向“深蓝”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十年来,在海洋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拓展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等方面,我国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迈向新时代新征程,中国海洋经济如何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如何把握RCEP生效实施的新契机?亚太区域海洋治理存在哪些问题?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干春晖教授认为,RCEP的签署和生效,给各成员国海洋经济领域的合作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是,区域内海洋治理体系尚不完善,海洋合作机制还不成熟,以及合作层次偏低等诸多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夯实合作基础,寻找合作的关键点,加强整体规划,建立战略互信、成果共享的海洋合作新格局。

在积极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上海市海洋局金宏松副局长提出,上海将在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10年和RCEP框架下,充分发挥上海开放优势,积极推动船舶海工、海洋再生能源利用、海洋交通运输、游轮旅游和海洋环保等产业开放合作,积极参与重大海洋国际合作项目,积极促进海洋文化交流。

共建“蓝色伙伴关系”有哪些重点合作伙伴和领域?中国南海研究院王胜院长认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和海洋合作不断加强,但仍面临缺乏顶层合作、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政策优势可能被弱化、产业结构与东盟国家互补性偏弱、南海问题等诸多挑战。目前应加快中国东盟海上合作,推动共建蓝色伙伴关系;以RCEP签署和实施为契机, 以差异化策略深化海南与东盟产业合作。

宁波大学东海战略研究院海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胡求光教授认为,中日各自在海洋经济领域具有优势和不足,未来合作可以选择海洋能源、海上航运和海洋产业三个方向。可以通过战略互信,健全海洋高层次协商机制,互利共赢,推动东北亚能源航运建设,开发共享,拓展深远海经济发展空间,分工协作,推动海洋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研发创新,深化海洋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原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副总队长、宁波大学东海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郁志荣则指出,过去中日交流主要集中于开展生物、水文和气溶胶地质调查,中日黑潮联合调查等。未来中日海洋领域合作前景涉及方面较广,但中日两国在东海就海洋开发达成的618共识至今并未得到有效推行,共同开发存在较大阻碍。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程保志认为,中欧双方海洋经济合作,对全球海洋治理和“蓝色伙伴关系”构建有着重要的价值。中国企业在希腊等欧洲国家投资建设的港口已经成为“一带一路”的重点项目。未来中欧海洋经济合作可以聚焦碳中和目标,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共同保护和合理开发北冰洋,增强彼此经济协作。

用好RCEP规则,深度参与海洋治理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成为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有意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为达成全球海洋善治、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忠法分析了全球海洋治理的技术转让合作与法律,指出现行海洋法公约中,有130多条涉及技术,其中至少有20多条涉及技术转让,包括资源利用、海洋科学研究、海底区域开发、海洋技术转让以及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等。在勘探和开发的技术条件方面,有8款专门规定技术转让的相关内容。但目前有关技术转让的规定主要以提倡、鼓励和建议性内容为主,未来需要建立国际海洋技术转让合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生态文明”“蓝色伙伴关系”“海洋命运共同体”等有关海洋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形成了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的理论体系。中国在2022联合国海洋大会上推出《蓝色伙伴关系原则》。面对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碎片化的难题,如何拓展蓝色经济合作空间,在哪些领域可以找到“最大公约数”?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主任李小年研究员认为,把握RCEP生效新契机,中国可以从全球、区域、区际、双边和国内五维层面进一步夯实“蓝色伙伴关系”。RCEP十五国除老挝外全是亚太重要的海洋国家,海洋休闲观光产业合作如邮轮旅游就是区域蓝色经济的增长点。美国在海洋经济领域实施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单边保护主义,以“琼斯法案”和美国客船法为代表,事实证明,不仅没有保护美国本土港航企业而且大大降低了美国航运业的全球竞争力,遭到美国学者和议员的诟病。中国应反其道而行之,深化亚太区域内海洋经济开放与合作,可以借鉴欧盟,倡议RCEP区域内开放邮轮客运的沿海运输权,抵消美国印太战略、印太经济框架的不利影响。建议试点开放中资外籍邮轮沿海运输权、优化外籍邮轮在中国沿海港口城市多点挂靠审批流程。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副校长廖民生和韩国国际邮轮研究院林福顺院长也都认同国际邮轮游艇业的共同发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与会的日本、韩国和马来西亚的学者也认为,亚太区域在RCEP合作框架下应共享海事合作的经验和实践,通过法治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共同开展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加强海洋休闲观光旅游业的合作。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向海洋强国之路

浙江省舟山市总规划师周建军指出长三角陆海统筹的关键在于要统筹生产和生活,统筹陆地、海洋和海岛,统筹宏观、中观和微观,形成开放的统一整体。未来应着重推进长三角海上经济大走廊战略 、实施长三角海上发展示范区工程,长三角港口群应深化合作,更好地发挥集群效应。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银银教授认为,要把南通海洋经济切入到上海海洋经济整体发展与布局框架之中,形成发展的新机遇、新市场以及新空间。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李湛研究员分析了长三角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五个战略需求、五个战略定位以及三个战略实施路径,认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重点关注海洋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国际大都市经济辐射功能等问题。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中国海洋装备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秘书长柳存根认为,要聚焦国家需求,全面实施海洋装备科技创新战略,绿色+智能技术发展趋势是海洋装备新的发展前景,要统筹考虑创新资源投入、创新资源聚集、科技成果产出以及科技成果影响力四方面,方可把握海洋装备竞争格局演进趋势。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高级研究员金保京也认为码头智能化、全自动化在应对疫情危机、发展海洋经济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海洋经济合作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会议是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通过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这一开放型学术平台,联合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欧美研究机构和智库,推出的专业性学术论坛。去年已经成功举办第一届,致力于构建海洋经济和治理智库交流机制,打造中国特色智库学术品牌。

栏目主编:王多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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