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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游客仙居徒步遇险获救,“游客擅自探险、攀岩最高罚三千”能否拦住“驴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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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宝花 2017-05-31 17:56
摘要:“驴友”探险频频遇险,安徽拟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各类盲目探险行为。

刚刚过去的这个端午假期,多名上海“驴友”在仙居徒步遇险被困,仙居警方先后救出25人。令人吃惊的是,此次获救队伍中有3岁幼儿和60岁老人,“驴友”如此莽撞带着老人孩子进山,引发争议。而正在修订中的《安徽省旅游条例》规定, 6月1日起将对旅游者在禁止通行区域的探险活动予以规范,违反规定并导致产生救援费用者,需自行承担一定救援费用等。这样的规定,能否拦住 “驴友”们盲目探险的脚步?

 

根据之前公布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组织登山、穿越等风险较高的旅游活动;发生旅游意外事故,产生旅游事故救援费用的,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人应当承担实际产生的救援费用;违反规定并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而此次仙居警方救援的“驴友”中,有多名“驴友”进入了荆棘丛生、峡谷纵深的山谷地带,其涉及区域符合《条例》中框定的“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区域”范围。一旦《条例》正式生效,未来安徽境内的此类探险活动将受到限制。

 

对于《条例》有关探险的相关规定,从事了8年户外公益救援工资的陕西曙光救援队队长罗裕春认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罗裕春说,从他和队友多年的救助经验来看,因为探险而需要救助的“驴友”中既有经验丰富的老驴,也有相对经验不足的新手,大自然雄奇多变、难以预测,“驴友”遇险并不全是因为“莽撞”。并且,不论“驴友”们的初衷如何,罗裕春认为每个人都有探索大自然、体验自然之美的权利。一味通过限定探险区域的方式来限制“驴友”的探险需求,未必能真正起到效果,更好的方式仍然应该是尽力疏导和规范。

 

至于救援费用本身,罗裕春认为还是应由政府承担为主,无论是公安还是消防部门,他们有救援的义务。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补贴或出资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专业救助服务。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同时了解到,曙光救援队参与的救援行动,成本多在几万元左右。罗裕春说,曙光救援队“五一”假期参与的“鳌太线”搜救,因为队里先后出动了50多人进山搜救,包括汽车油费、搜救装备添置等花了4-5万元。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美表示,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下,《条例》如果审议通过,则在安徽省境内适用。从民法的角度来说,一些个人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进入未知区域“探险”,因此产生救援行为并承担一部分费用,有其合理性。但这一规定的难点可能在于,实际发生的救援费用如何计算,以及个人的承担比例如何确定等,《条例》的具体效果还有待观察。

 

题图来源:蚂蜂窝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renwoxing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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