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8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至2021年该院涉外海事案件审判情况,发布中英双语版海事审判白皮书。
2017年至2021年,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涉外海事审判案件涉及国家及地区数量增长态势明显,司法影响力逐步提升。平均每年受理涉外海事案件约占当年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26%,涉外案件已经逐步成为上海海事法院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外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案件9277件,同比增长38%,其中涉港澳台案件1187件;审结9279件,同比增长40%,其中涉港澳台案件1193件。案件总标的额达104.3亿元,同比增长153.59%,占同期全部案件标的总额的40.2%。涉及的国家及地区90多个,遍及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大洋洲。
从案件类型来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比43.9%,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占比15.3%,这两类传统类型案件仍占受理案件的主要份额。新情况也在持续出现,其中最明显的是多式联运类型运输纠纷增长较快,尤其是长三角地区海铁联运模式逐渐普及。多区段运输纠纷往往争议较大,其原因在于货损发生在哪个区段不易证明;货物因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或者专业用途,损失或残值难以确定;保险公司赔付后代位追偿证据严重缺失等。
近年来,随着涉外海事案件数量的增加,涉及国际公约和外国法适用的情况也开始增多。上海海事法院建立外国法查明平台,依法查明并准确适用外国法或国际公约化解涉外疑难纠纷,屡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5年间,上海海事法院依法适用英国法、新加坡法、希腊法、墨西哥法、巴西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多部外国法或国际公约,审理了一批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彰显了涉外海事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