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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闯祸,货运车被“扣”,新昌物业有这个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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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家琳 2017-03-22 06:00
摘要:作为一家企业而非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物业公司“扣”运输车辆的行为肯定不合法。

“我驾驶的货运车被小区物业‘扣押’近一星期了,至今无法正常工作。安装工闯的祸,为何要我公司和我承担,这合理合法吗?”3月19日下午,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货运出租司机杨先生拨通了解放热线63523600,特别委屈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安装工闯祸 货运车被“扣”

 

据杨先生讲,3月13日上午,杨先生被要求到松江沪亭北路128弄“亦馨物流”货运站,将一扇由浙江厂家发来的防盗门运到长宁区紫云路118弄虹桥豪苑。负责安装防盗门的何先生自货运站随车前往,为业主装门。

 

10时许,杨先生将车停到小区5号楼下。杨先生称,当时是何先生一人将防盗门背进大楼。在背运过程中,不慎将楼内天花板上的喷淋头撞坏了,造成一楼两户人家进水。

 

 

图为事发喷淋。

 

物业公司接报后,涉事方都到附近的天山路派出所做笔录、协商。在赔偿问题上,物业和何先生没能达成一致,何离开了派出所。而物业却就此“扣”下大众货运车辆,不让离开小区。次日,杨先生再到派出所,还是没有解决问题。

 

3月15日,大众运行物流公司派人持公司介绍信,随杨先生一起再到派出所。下午4时左右,民警请来新昌物业负责人,对方表示货车可以开走。可当杨先生进入小区欲开车时,还是遭到多名保安阻拦,物业负责人也不再露面了。大众公司重返派出所求助,可直到当晚9时仍未解决。

 

“物业有‘扣’车权吗?如果没有,派出所为何也不制止?”杨先生感到十分不解和无奈。

 

被“扣”多日的“大众货运”车。

 


没有“扣”车权,为何车还是不能开走?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首先联系何先生,何先生称自己只是私人安装工。在接到浙江“凡帝顺”防盗门厂家通知后,上门给业主安装防盗门。

 

何先生承认,撞上喷淋头是其独自所为。他到过派出所参与协调,也愿意再次协调。可他表示在经济上无法承担物业要求的数万元赔偿费。

 

3月20日,记者来到天山路派出所。乐副所长明确表示,物业没有“扣”车权。派出所愿意搭建平台,协调有关当事方。

 

记者随后来到虹桥豪苑,在小区露天停车场,一长列私家车中,一眼看到天蓝色带顶灯的“大众货运”厢式货车。对于货运出租车被“扣”小区多日,新昌物业陆先生称,大众公司有责任让安装工何某赔偿。

 

3月21日中午,记者再次前往虹桥豪苑,看到“大众货运”车依旧停在小区道路边。在5号楼2层物业管理处,小区负责人陆先生承认物业没有“扣”车权,但他认为大众货运司机也一起参与了搬运,理应赔偿。陆先生打开手机,给记者播放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在5号楼底楼大堂,司机杨先生曾将左手搭在何先生正在背运的门上。不过,记者没有看到撞击时的监控录像。在现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撞坏的喷淋头现已修复。

 


学会用法治思维解决小区疑难杂症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郭韧表示:作为一家企业而非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物业公司“扣”运输车辆的行为肯定不合法。

 

货运出租方与安装工何先生只存在货物运输关系。在赔偿义务上,只能由何某以及委托何某安装防盗门的厂家来承担。物业公司要取得赔偿,可以采取与侵权人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

 

郭律师强调指出,私自扣押他人车辆是需要赔偿他人损失的。她呼吁小区物业管理方,多加强法律常识的学习,在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学会用法治思维解决小区侵权等各类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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