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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箴文化中的廉政观: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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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殷啸虎 2022-01-08 16:06
摘要: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

中国古代的官箴通俗地说,就是做官的基本守则。官箴的类型和数量很多,最为著名的,当数宋朝的“戒石铭”。它原是五代后蜀君主孟昶颁发给各地官员的官箴,共24句,宋太宗赵光义选取了其中四句16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颁行天下。南宋高宗赵构又将著名书法家黄庭坚所书写的这16个字“命州县长吏刻铭座右”,成了衙门官吏的座右铭。

古代官箴的内容大都是做官的一些基本要求,如为官清正廉明、慈爱百姓、兴利除害、执法公正等等,而廉洁奉公无疑是所有官箴共同的和最基本的要求。现存最早的官箴,应当算是《云梦秦简》中的那篇《为吏之道》了。它的开篇就提出了“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并将“五善”“五失”作为区分好官与坏官的标准。“五善”的第二条就是“清廉毋谤”;而“五失”的第三条则是“居官善取”。北宋赵襄在《州县提纲》中,也明确提出“故为官者,当以廉为先”,并特别指出,廉洁是作为一个官员的基本要求:“居官不言廉,廉盖居官者分内事”。南宋吕本中在其《官箴》中,提出了“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被后世称为“千古不可易”。南宋真德秀在著名的《西山政训》中,提出了为官的四项基本要求,第一项便是“律己以廉”,并指出:“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故以此为四事之首。”

当然,廉政涉及多方面的要求。从古代官箴的内容来看,为官者要真正做到廉洁从政,除了一般要求外,最基本的是要从两个方面加强自律。

一是官员要“洁己”,说白了,就是对自己在品性上高要求,而生活上低要求。清朝的《公门不费钱功德录》中,就将“洁己为民”作为做官的一项“功德”。北宋陈襄在《州县提纲》中对此提出了“节用养廉”和“勿求虚誉”。所谓“节用养廉”,就是根据自身实际经济条件,量入而出,不要过度追求奢华的生活,“故欲养廉,莫若量其所入,节其所用,虽粗衣粝食,节澹度日”,这样便可以做到“俯仰亡愧,居之而安,履之而顺,其心休休,岂不乐哉!”所谓“勿求虚誉”,就是不要贪图和追求虚名,为了个人的荣誉和面子,沽名钓誉,不惜贪赃枉法,大肆折腾:“居官有欲沽虚誉而觊美职者,民本安静,必欲兴事改作,以祈上官之知;奸猾当治,必欲曲法庇护,以悦小人之意;以致修饰厨传,厚赂过客,甚则为矫激不情之事”。因此,为官者不应过分追求个人的名誉和面子,而应当以百姓利益为重,“知官职固自有分,讵可以沽名得?是是非非,久而自定,要当尽其在我,而民被实惠足矣!”

南宋胡太初在《昼帘绪论》中也提出了“洁己”的要求。他坦承:“人孰不知廉吾分内事”,但由于“物交势迫,浸不自由”。在生活方面,“素贫贱者,有妻子啼号之扰,素富贵者,有口体豢养之需”;在精神方面,“喜声誉则饰厨传以娱宾,务结托则厚苞苴以通好”;如此一来,“虽欲廉,得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这就需要从“洁己”做起,正如陈襄在《州县提纲》中所说:“人生贫富固有定分,越分过取,此有所得,彼必有亏。况明有三尺,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涤。故可饥、可寒、可杀、可戮,独不可一毫妄取。”

做到“洁”的关键,在于一“俭”字。清朝名吏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俭以养廉”。明朝徐榜在《宦游日记》中提出:“俭有四益”。他认为,“凡人贪淫之过,未有不生于奢侈者,俭则不贪不淫,可以养德,一益也”;除此之外,俭还能够养寿、养神、养气,于民于己,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是官员要管好身边人。一些古代的官箴中,特别强调这一点。古代官员都是异地为官任职,一方面,上任时带有自己的亲随;另一方面,办事时又要依靠当地衙门里的胥吏。因此,官员不仅自身要廉洁奉公,还要管好身边的胥吏随从,防止他们倚仗权势、弄权贪赃。陈襄在《州县提纲》中专门提出了“防吏弄权”的要求,他认为,这些人“本为赇赂以优厚其家”,一旦有机会就会玩弄权势,瞒着长官收受当事人钱财,不仅损害了百姓的利益,也败坏了官员自己的名声,“彼之贿赂日厚,而我之恶名日彰,殊不知官长本不知也。”因此,必须对属下的胥吏亲随严加管束,不给他们弄权牟利的机会。当然,更重要的是官员自己要以身作则。胡太初在《昼帘绪论》就指出:“为今之计者,亦不过曰廉以率之耳。其身正,不令而行。”

除了亲随胥吏外,管好自己的亲戚子弟,也是管好身边人的重要方面。陈襄在《州县提纲》特别提出“防闲子弟”和“戒亲戚贩鬻”。清人谢金銮在《居官致用篇》中也说:“亲戚欢娱僮仆饱,此一语是居官入手时第一误事。此处不立主意,将来便不可救药”,“致坏了名声,丧了廉耻,明犯刑法,暗积冤孽,一切罪苦,都只是自家承担”,到时悔之晚矣!

古代官箴中所表达的廉政观,是中国廉政文化的精髓部分,至今依然有其现实意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官箴的作者,本身就是著名的清官廉吏。他们言传身教,在中国廉政史上,也留下了一段佳话。例如,被清康熙皇帝誉为“居官清正,天下所知”的张伯行,就是清朝中期较为著名的清官,而他在任福建巡抚时所作的《禁馈送檄》,更是流传后世的著名官箴: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栏目主编:王多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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