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伊尔 摄影/陈正宝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被大家称为“史上最严”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25日起正式施行。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市加强综合交通管理、依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推进大会上,市委书记韩正说,法是用来执行的,否则就是摆设。一部法规能否真正成为良法,一看法规本身是否可执行,二看执法者是否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三看通过执行能否真正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从这三方面衡量,来自于实践、经过反复论证并全面修订的地方法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望成为大城市治理的立法典范。
交通秩序,是特大型城市运行是否有序的集中反映
交通秩序好坏,往往决定着人们对一座城市的第一印象。韩正书记在多个场合谈到城市管理时,都曾以交通举例。在昨天的推进会上,他又再度强调,“安全、有序、干净”这6个字,既是一座城市运行的底线,也是一种更高的境界,应该追求其水平内涵的不断提升。交通问题,是特大型城市永恒的难题,交通秩序,是特大型城市运行是否有序的集中反映。如果一座特大型城市的管理者,面对人口密集、人均道路面积相对匮乏的现状,能够把城市交通管理得井井有条且不断提升水平,相信面对城市发展的其他难题时同样不会束手无策。
去年,上海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和“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列为全市补短板工作的两项重点任务。前者经过九个月的依法严管严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民的满意度大幅提高。会上,韩正书记提议全场以热烈的掌声,向长期工作在第一线的公安干警、辅警和所有工作人员表示崇高敬意,向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没有这样的辛苦付出,没有这样的全力支持参与,不会有现在这样的良好局面。
实现常态长效管理,根本靠法治
“交通违法行为有一个社会习惯问题,习惯的改变不是那么容易,整治交通秩序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十年磨一剑。实现常态长效管理,根本靠法治,必须强化法治引领,这是关键!”韩书记说。
此次召开全市推进大会,一个鲜明的信号,便是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新的契机,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持续依法严管,体现法律生命力、彰显法治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实现根本性的好转。
沪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是上海立法与实践的有益探索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执行。应当看到,有些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较难发挥作用,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固然有执行不力的问题,更有制定过程中的问题。法律法规不符合基层实际,不接地气,没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实践中就无法真正落实。这次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正是上海立法与实践的一次有益探索。
九个月前,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开始时就已明确,必须把大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法制不完善的问题、今后常态管理亟需解决的问题,尽最大可能在地方法规修订完善过程中纳入并解决,最大限度满足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道路交通依法从严管理的客观需要。
这次修订通过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85%的条款是新创设,很多新条款,就是通过及时总结九个月来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完善社会治理、加强严格执法的客观需要而确立,许多并没有先例和经验可以借鉴。这就要求修订工作既要总结梳理实践中的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法律范畴内的可行性,更要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因此,这部被上海市民称为“史上最严”地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能够最终形成广泛共识并修订通过,实属不易。
关键看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担当,关键靠全体市民的参与和支持
“是不是一部良法,实践会证明。”韩书记说,条例通过之后,关键是在实施中真正落地、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条例实施,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条条清晰固然相当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执法者本身的作为,是否真正无私无畏敢于担当,是否敢于依法从严执法立威。
“九个月大整治过程中,全市交通执法者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作风非常值得肯定。现在,随着条例修订通过并实施,接下来关键看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担当,关键靠全体市民的参与和支持!”
文中部分照片来自新华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