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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如今治理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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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樊江洪 2017-01-05 18:52
摘要:曾经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如今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情况怎样?一份报告指出,山西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在净化政治生态、重塑山西形象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曾经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如今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情况怎样?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反腐倡廉蓝皮书》中,专门发表了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中心课题组完成的《山西治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实践与启示》的报告。报告指出,山西直面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在净化政治生态、重塑山西形象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腐败震惊全国 政治生态破坏

 

2014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出席山西省领导干部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时指出:“山西省的政治生态存在不少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

 

山西的腐败问题曾经震惊全国,被定性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2014年2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落马,“塌方式腐败”就此被掀开。当年6—8月,山西先后又有6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即山西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统战部原部长白云和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之后,多名非省部级官员落马,多名富商巨贾牵扯其中。

 

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大致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征:

 

一是涉及面广。从落马官员的数量和涉及领域看,从省级到乡镇一级,几乎每个层级都涉及腐败问题,从权力集中的交通、国土等部门到权力边缘的“清水衙门”,甚至纪检监察系统也出现了“灯下黑”;从省纪委原书记、市纪委原书记到县纪委原书记,就连执纪办案的普通纪检干部也出了问题。可以说腐败现象呈现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态势。

 

二是窝案串案多发。许多案件不是偶然突发的,也不是个案、孤立的,而是上下勾连、内外勾结的窝案串案。

 

三是贪腐数额巨大。从落马官员的涉案金额看,动辄上千万元,过亿元者也不在少数。腐败分子大肆敛财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官员甚至被“双规”后仍然不收手、不放手,追求金钱到丧心病狂的地步。

 

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引发了山西官场大“地震”,到2015年初,省管干部空缺近300名,包括3位市委书记、16位县委书记、13位县长。

 

2014年8月,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空降山西担任山西省委书记,直到2016年7月调任全国人大。他在任职山西的近两年时间里,重拳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王儒林曾从四个方面概括分析了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原因:一是党务方面没有从严治党;二是没有从严治吏,权力失控;三是没有拧紧总开关,道德塌方;四是没有从严查处。

 

许多人认为,山西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为一些腐败官员提供了各种各样权力寻租的机会。政商之间以资源为媒介相互勾结、利益输送,畸形的官商同盟圈、官场利益圈严重侵害了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也有人认为,选人用人的制度漏洞也是破坏政治生态“大气候”的重要原因。山西官场潜规则盛行,跑官要官、卖官鬻爵问题突出,官员之间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权权交易,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违规违纪行为频发。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严重蛀蚀着山西肌体,成了山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不良的政治生态,使一些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屡屡碰壁,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甚至对党失去了信心。

 

重拳惩腐肃贪 干部能上能下

 

对于山西来讲,党的十八大之后的反腐败,涉及干部层级之高、人数之多、范围之广、问题之重,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反腐倡廉蓝皮书》中的这篇山西反腐报告认为,新一届省委班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查处系列腐败案件的决心、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主要包括:

 

——重拳出击,惩腐肃贪“不松劲”。

 

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从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省纪委相继查处了3名市委书记、3名厅长、10位县(区)委书记、4位县(市)长以及众多国企负责人、副厅及以下官员,同时,深藏于国土、煤炭、环保、经信等重要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窝案串案也先后被挖出。

 

二是狠刹“四风”方面坚持盯住不放,露头就打。2014年9月至2016年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11个,处理33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01人。

 

三是坚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深挖了一批黑恶势力“代言人”和“保护伞”。2015年山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266个,抓获黑恶势力成员1435人。

 

——以上率下,挂帅出征“不畏难”。面对反腐严峻形势,新的山西省委班子坚持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行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主动认理、认账、认责、认罚、认改、认干,革故鼎新、激浊扬清。各地各部门班子成员带头按制度办事,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时刻盘算着自己的“廉政账”。

 

一是对自己的家人、身边工作人员常提醒、常监督、常批评,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身边人一旦出现腐败问题,绝不包庇纵容。

 

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大力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省政府清理减少权力事项5343项,精简率达63%。

 

三是全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明确“不廉洁、乱作为、不作为、不胜任”和“敢担当、善作为”的界定标准、实施范围对象和甄别工作的具体措施,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干部尽早投身全省发展建设中,全省对7万多名干部进行甄别,核查处理有问题的干部5122人。对为官不为型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型干部,该免的免、该降的降,一共调整退出860人。同时对干净有担当的好干部大胆提拔任用,已提拔任用4000多名,其中省管干部266人。

 

——疏堵结合,防打并举“不懈怠”。强化权力约束,形成并实施了“六权治本”,对权力的获取、配置、约束、行使、监督和惩处追责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形成了系统完备的“不能腐”的长效机制,给权力涂上了“防腐剂”、戴上了“紧箍咒”。实施“六权治本”,重在狠抓限制权力,确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让公共权力回归本位。目前,山西正探索推进“六权治本”向农村延伸,实现权力约束全覆盖。

 

对“问题干部”,山西省委研究建立了容错机制,明确提出“六个区别对待”,包括对十八大之前发生的问题和十八大以后的区别对待、对一般违纪问题和民众反映强烈的区别对待、对主动找组织交代和被组织调查了解的区别对待等。这个做法不仅把被驱逐的“良币”找回来、用起来,也给一些整日忧心忡忡的领导干部吃了“定心丸”。此政策实行以来,已经有1000多名“问题干部”主动交代了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 维护党的纪律

 

《报告》认为,山西的反腐实践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主要在四个方面。

 

第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如果党的领导薄弱、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就容易滋生腐败。在从严治党中,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决定性因素,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关键因素。

 

第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三严三实”贯穿始终,始终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及出现过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更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时,结合实际把党的各方面纪律逐项细化,通过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而把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串起来、带起来,挺在前面。

 

第三,坚持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让从政环境再现“青山绿水”。要树立起“为官要作为”“有为才有位”的鲜明导向,对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破解难题、为政清廉的干部予以重用。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

 

第四,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人民对反腐成效的获得感。十八大以来,中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在严肃惩治腐败问题的同时,必须把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正风反腐的主要出发点和着力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更加积极地支持和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相应地,党风廉政建设还应更加凸显人民的参与作用,探索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机制,重视和关注人民群众的呼声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以此作为改进和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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