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观点 > 时评 > 文章详情
天津气球射击摊大妈获刑三年半,为何难以服众?
分享至:
 (4)
 (2)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17-01-06 20:28
摘要:既然非法持有枪支要判以重刑,那么,生产、运输、销售这些枪支的企业和经营者,他们要不要同样依法严管,追究其法律责任?

年过半百的天津大妈赵春华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哪怕这个判决于法有据,但从普通人的感受来说,这个结果还是很难服众的。

 

在这个事件里,很多人都认为:射击气球只是给小朋友玩的游戏,这种小生意在全国各地司空见惯,它应该是合法的。射击用的所谓“枪支”只是玩具枪,发射的是塑料子弹,只要稍加注意,就不会有多少危险性。赵大妈是个身处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她起早贪黑守个小摊子,只不过想挣点辛苦钱补贴家用而已,绝没有什么杀人越货的不良图谋。
   

这种观点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舆论对这件事争议的焦点似乎有点跑偏。比如说,不少人把注意力放在“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一界定枪支的标准,从杀伤力的角度讨论法律是不是过严,该不该放宽。然而枪支不同于普通危险品,它对人们的心理威慑作用极为强大,一旦用于犯罪,其危害会远远超出本身的杀伤力。有人就曾拿假枪去抢银行或劫机,但你何时听说过有人拿把菜刀或弹弓做这种事的?就此而言,枪支作为特殊物品,法律上从严界定管控,应该说是有利于社会治安,符合大多数人大多数利益的。
   

赵大妈经营使用的枪支里,有6支经鉴定符合“枪支”的界定。非法持有6支枪支,依法已经属于情节严重,这就是三年半有期徒刑的量刑依据。法院可以说自己是依法判决,然而,为什么还是引来如潮质疑,无法服众呢?
   

这个案例的核心矛盾,或许不在于法律本身,而是监管和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短板。
   

既然非法持有枪支要判以重刑,那么,生产、运输、销售这些枪支的企业和经营者,他们要不要同样依法严管,追究其法律责任?现在不少企业都光明正大地生产、运输、销售玩具枪、仿真枪,在市场上和电子商务网站上随处可见,甚至连孩子都能轻易买到这些枪支,其中不乏符合法律界定的枪支。只有在一个严管枪支生产、销售、流通的环境下,普通人买不到枪,对非法持枪的严惩才合乎立法打击犯罪的初衷。但是在现实中,对于这些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管却失之于宽。如果枪支生产销售的门槛很低,却让摆摊的大妈最后背下黑锅,这样的结果显然难以令人接受。
   

枪支管理是非常严肃的事情。赵大妈以及其他人的射击摊在公共场所摆了那么长时间,可是之前没有人来查,也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她,她的行为涉嫌违法,甚至涉嫌犯罪。她自己也说,如果知道经营射击摊涉嫌犯罪,那她肯定不会碰这个生意。设想一下,如果当地的普法工作深入细致,赵大妈可能就不会遭遇这件麻烦事了。对很多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对法律的具体规定了解得并不多。法律是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哪怕是法学博士,都不可能记住那么多林林总总的法律规定。打了一辈子官司的知名律师,也只能对自己熟悉领域里的法律规定了如指掌,超出了这个领域,其他领域里法律怎么规定,他们同样不熟悉。对于一些非常重要的法律,尤其是《刑法》中一些重要的条文,一定要想办法让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知晓、掌握,这远远比事后惩罚意义更大、社会成本更低。

 

法律的生命力和公信力来自执行。法律冷静、理性、缜密,也要求相应的司法和执法行为冷静、理性、缜密。赵大妈的判决是否最终定案,还要看上诉后的事态发展。而要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依法却难以服众的判决,至为关键的,还是要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的各个环节上紧密衔接,统一标准和尺度。补上那些明显的短板,才能让法治环境整体上得以提升。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2)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