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 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为承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浦东新区法规”由此成为新名词进入公众视野,备受关注。那么,社会各界可以对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项目提出相关建议吗?请看下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要求,科学编制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计划,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项目。请本市社会各界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本市重大改革创新,立足形成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提出为浦东新区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等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立法需求项目。具体征集要求和提出建议方式详见上海人大网(www.spcsc.sh.cn),提出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30日。
附: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项目的通知
为科学编制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计划,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市社会各界和公民可以重点就以下浦东新区法规涉及领域提出立法需求项目:
(一)围绕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需要为浦东新区提供法治保障的立法项目;
(二)围绕 “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要求,对不适应浦东新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进行变通实施的立法项目;
(三)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本市重大改革创新,需要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并提供法治保障的立法项目;
(四)其他需要为浦东新区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等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的立法项目。
二、提出立法需求项目,请下载附件中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项目征集登记表”,根据要求写明立法项目名称、主要内容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如有条件,请详细说明立法的框架内容、立法变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款以及变通实施的立法方案,并可附法规草案。
三、立法需求项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
通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请注明“立法建议”)
邮政编码:200003
传 真:63586497
电子邮箱:lfjh@spcsc.sh.cn
本次立法建议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对于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计划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