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经济 > 城事更新 > 文章详情
上海禁限塑新规施行一周,检查过后仍有这些问题待解
分享至:
 (13)
 (4)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21-01-06 20:06
摘要:一些商户至今仍没有实际行动。

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年起,上海在部分领域禁用或限用塑料制品。

新规实施近一周,沪上相关经营者落实的情况如何?

检查过后,仍有餐饮单位无动于衷

新规禁止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然而一些商户至今仍没有实际行动。

今年元旦期间,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曾对区域内部分商户落实禁塑限塑新规的情况进行过检查,但1月6日下午,在漕宝路日月光商场内,记者还是发现不少商户没有遵守新规。

如“遇见小面”“娃哈哈”“鲜之恋情”“半仙豆夫”等餐饮单位,遇到需要外带餐饮的顾客或打包外卖时,均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相比之下,餐饮单位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执行情况较好,绝大多数餐饮单位都用纸吸管或可降解塑料吸管替代了不可降解塑料吸管。

在塑料袋的使用上,新规对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更为严格:无论是否可降解,都禁用。

1月6日,闵行区颛桥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惠优玛特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还在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当即对负责人进行谈话,宣讲规定,要求该超市立即改正。超市负责人主动配合,立即下架所有一次性塑料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不再提供一次性塑料袋的提示。

菜市场明码标价售卖不可降解塑料袋

1月6日,记者还跟随闵行区梅陇市场监管所和黄浦区打浦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部分商户进行了检查。

根据新规,集贸市场应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2023年底,才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在闵行区的陇西市场和黄浦区的蒙西菜场,记者注意到,摊贩们仍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但价格均向消费者公示。陇西市场的塑料袋有小、中、大三款,售价分别为0.1元、0.2元、0.3元。蒙西菜场的塑料袋只有小号和大号,分别卖0.2元、0.3元。

除此以外,上述两个市场还免费提供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而使用的连卷袋、保鲜袋,让消费者用来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这类塑料袋不属于新规禁用或限用的对象。

“新规要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但具体怎么规范和限制,目前还没有明确。”梅陇市场监管所朱慧琼表示,近期执法人员检查集贸市场的限塑情况,依据的还是上一轮“限塑令”的要求,主要是查看商户有没有无偿提供或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袋,以及商户采购的塑料袋渠道是否正规、质量是否合格,还有商户是否在销售凭证上单列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等。

饭店新换的打包袋无法证明可降解

在检查过程中,一些商户还反映了不少问题。

“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明确一下,怎样做,才算是规范和限制使用了塑料袋。”陇西市场场长许军表示,该市场2016年迁址重开后,一直贯彻落实上一轮“限塑令”的要求,不再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售卖的塑料袋全部明码标价,但这一轮具体怎么做,自己和很多同行心里都没底。

许军坦言,市场内的塑料袋是管理方统一采购后发给摊贩的,一般每两个月采购一次,每次采购数量超过30万个,担心规定有变化,哪天突然要求市场像商超那样禁止使用任何一次性塑料袋,那已经采购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就不能用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可能要进一步缩短采购周期,以防万一。”蒙西菜场场长周福强表示,现在市场每隔半个月采购一批塑料袋,以后可能隔一周就采购一批,每次少采购一些,这样万一突然叫停菜市场塑料袋的售卖,损失会小很多。

菜市场内购买塑料袋和自带购物袋的顾客差不多对半开,但塑料袋每天的使用量依旧很大,可见通过售卖的方式提供塑料袋并不能有效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

用纸袋、可降解塑料袋替换不可降解塑料袋,也无法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又或者塑料袋的使用量小了,但其他材质的袋子使用量增加了,废弃物的总量并没有因此减少

集贸市场担心规定没讲清楚或规定多变,一些饭店则抱怨起可降解塑料袋的质量和真假。

蔡先生蒙自路店今年新换了一批打包袋,供应商号称是符合要求的可降解塑料袋,但现场检查时,这些白色的塑料袋上没有任何标识。门店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资质和相关检测报告,但均无法证明这些塑料袋是可降解的。

目前,市面上真正的生物可降解塑料的材质通常为聚乳酸(PLA)、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或PLA、PBAT、淀粉(St)的混合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应当执行的产品标准,目前常见的有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GB/T 18006.3-2020《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8018-2011《生物分解塑料垃圾袋》等。

业内人士指出,不排除一些黑心厂商抓住餐饮单位急于寻觅可降解塑料打包袋的心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冒充可降解塑料袋,或向他们提供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劣质塑料袋。

执法依据尚未明确,新规威慑力有限

新规的彻底落实,离不开监管执法的威慑和倒逼。记者发现,从监管执法角度而言,新规有不甚明确之处。

新规明确,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但如果相关经营者做不到,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新规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2020年我国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2020年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决定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本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职责。

但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上,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代商务部门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还没有明确,因此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营者,仍以劝导、教育为主,将来具体怎么做,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或启动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陈玺撼 摄
文中图片:陈玺撼 摄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4)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