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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被湮没的历史:中国人是怎样审判日本战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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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刘统(徐蓓 整理) 2020-09-18 07:33
摘要:中国有句话叫“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有人敢于翻案,就让他们看看证据确凿、罪行俱在,让他们无法否认。

抗战胜利后,作为东京审判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国民政府在南京、上海、武汉等10个城市,组织军事法庭对关押的2300余名日本战犯中的800余人进行了审判,这是中国第一次独立进行的国际审判。

为了审判日本战犯,中方是怎样收集证据的?遇到了哪些难以想象的困难?进行了哪些艰苦的工作?请听著名军事史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刘统在上图讲座为我们讲述这段惊心动魄的历史。

『一件宣示主权、伸张正义的大事』

审判战争罪犯这件事,早在1942年1月就提出来了。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转折点,德国逐渐败退,于是英国政府召集九国政府一起商量战后如何审判战犯。

当时,中国驻荷兰公使金问泗参加了这个会议。在讨论审判战犯的基本原则时,金问泗代表中国提出了我们的严正立场。他指出,其他各国审判德国法西斯是从德国发动战争的那一年开始的,而我们中国是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受到日本的侵略,所以日本侵华战争罪行的调查期限应该从1931年算起。这是第一个立场。

第二个立场是当时驻英国大使顾维钧提出来的。他说欧美国家审判战争罪犯都是以《海牙公约》《日内瓦红十字会条约》等作为法律依据,但中国要体现自己的国家主权,要用中国的法律来审判日本战犯。为此,我们国内的法律要尽快与国际接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立场,说明中国在审判之初,就考虑到了中国的主权,这是在英美等国放弃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后,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的独立司法审判,这是一件宣示主权、伸张正义的大事。 

1943年10月,伦敦成立了国际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后来称之为联合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中国随之在重庆也设立了分会。国际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拟定了审判战犯的标准,一共提出了34条罪名。很快,国内的司法部门针对国际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拟定的审判标准,对这些战争罪行与国内的法律进行了接轨,使我们在审判日本战犯时有了法律依据。 

除了引入国外的审判标准,国民政府还根据国情做了一些修改,增加了一些战争罪名。比如,毁坏中国的文物古迹、掠夺中国的文物国宝等。这样,最后一共是38条罪名。 

抗战胜利后,1946年1月在莫斯科召开了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决定在日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的甲级战犯,这也就是所谓的“东京审判”。实际上,东京审判主要是审判日本首要的甲级战犯,包括国家政府首脑、军队高级将领等。

在东京审判的框架之下,亚洲各国又分别设立了53个军事法庭,其中中国在各地共设立了10个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独立地进行国际审判。这些都成为东京审判的组成部分。


《大审判:国民政府处置日本战犯实录》一书封面。

『调查日军战争罪行,怎样找到突破口』

一开始,国民政府成立了一些班子,包括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着手调查日本侵华战争的罪行。

但是,实施起来,才发现这件事特别不容易。因为要审判日本战犯,就要提供符合国际惯例要求的具体罪行、举证等等,这给我们中国人出了一个大难题。很多老百姓只能说出自己家是什么时候让日本人烧了、抢了,家人是怎么被日本人杀了,但是没有办法确切说出是谁杀的、是哪个日本部队干的。所以,取证面临非常大的困难。 

怎么办?当时,由国民政府外交部负责取证调查,于是外交部就先从一些重大案件开始入手。 

首先是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最早不是我们中国人披露出来的,而是英国记者田伯烈出了一本书,叫《外人目睹日军之罪行》。田伯烈当时采访了很多南京大屠杀的见证者,特别是住在南京的外国人,获取了大量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手材料。于是,外交部顺着书里的线索,找到了一些见证南京大屠杀的外国人,其中有一个人叫费志,是南京大屠杀的非常重要的证人。费志先生当时在重庆,他提供了大量日军侵略的实证,自己也写了很多证词,后来他还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庭为南京大屠杀作证。 

此外,在调查日军战争罪行的过程中,还找到了另一个突破口。 

贵州镇远县有一个和平村,村里有一个国民党的战俘营,关押了一批日军俘虏。战俘营的负责人叫邹任之,是日本留学生,少将军衔。这个人日语非常好,经常对日本战犯进行反战教育,结果,一些日本战犯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真诚地表示服罪。 

当时要调查日军的战争罪行,邹任之就发动日军俘虏写下自己的罪行。这些日军俘虏一共写了100多份罪证,包括犯罪人姓名、所属部队、犯罪时间和地点、具体犯罪过程以及证明人,完全达到了国际审判的要求。这些证词也成为战后审判的样板。

『各地老百姓纷纷控诉日军罪行』

抗战胜利后,100多万日军放下了武器,在上海和天津塘沽两个港口等待遣返。

因为人数太多,来不及一一调查,所以国民政府在遣返之前,决定先扣下一批战犯嫌疑人,其中包括日军将领、大城市里的日本宪兵头目以及比较出名的日军战犯。然后,各地方法院检察处和县政府接受老百姓的申诉、举证报告,并展开调查。调查时填写统一规格的《敌人罪行调查表》,并附带具结文书和证词,完完整整的一套,具有完备的法律效力。

当时,各地老百姓纷纷控诉日军罪行,但是由于大多数老百姓没有什么法律意识,提供的很多证据并不确切。还有一些老百姓怕惹事、怕上法庭,不敢举证。比如,上海法庭征集的4万多份举证,只有几百份符合条件。而且,符合条件的举证大多数集中于日本宪兵特务,因为日本宪兵特务常驻一个城市或地方,老百姓比较熟悉,这就是为什么战争审判一开始集中在日本宪兵特务身上,而很少有日本部队里的军人受到审判。

1946年5月,远东国际法庭派了两名军事检察官来到中国搜集有关南京大屠杀、化学战等罪行的证据。为了提高检证的水平,国民政府派出官员随同搜集证据,同时对各地的司法人员进行了交流和培训。这使各地审判日本战犯的准备工作得到了完善。

与此同时,各地先后成立了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当时按军事编制,一共设立了10个军事法庭,它们分别是北平、济南、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徐州、太原和台北法庭。

『引人注目的正式审判开始了』

正式的审判开始了。 

当时上海的法庭一开庭,就非常引人注目。第一个接受审判的是日本宪兵队长米村春喜,外号叫“常熟之狼”。这家伙非常狠毒,也非常冷酷,他原来是个情报官员,后来出任常熟宪兵队队长,专门抓捕中国的地下抗日力量。他曾经在常熟一次就抓了50多人,亲手屠杀的有7人。

但是审理案件的过程并不顺利,米村百般抵赖,死不认罪。当时上海法庭在调查过程中找到了一个当地的老百姓,是专门管殡葬的。他带领调查人员到山上刨坑,刨出好几个人头来。人证物证俱在,让米村无可抵赖。最后,米村在刑车上游街示众,然后被枪毙了。 

济南法庭审理的第一个大案,叫“新华院”。新华院是一个集中营,日本当时把俘虏的国民党官兵、抗日的老百姓以及共产党游击队都关进新华院。新华院一共有2万多平方米的面积,常年关押着三四千人,当地老百姓都把新华院称为“阎王殿”。济南法庭派检察官去调查,检察官的报告里写道,新华院的很多房间里都血迹斑斑,郊外到处是乱坟岗,埋了好多中国人,还有一些中国人被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东北、日本去当苦力。

当时接受审判的新华院“院长”,叫青井真光。济南法庭采集了大量的证据,最后认定,新华院成立4年以来,在其中死亡的中国人达15000多人,是一个很大的惨案。审定之后,青井真光也被枪毙了。

广州法庭审判的一个最大的案子是日本在华南地区的最高指挥官田中久一中将。为了审判田中久一,法庭先后开庭15次,每一次都举出新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是田中久一率部队侵略广东期间,他的部下杀害无辜百姓的事实。一开始,田中久一推说自己并不知道部下所犯的罪行,但随着审判的深入,他终于认罪。这是广州法庭费时最长、调查范围最广的一个案子。最后,经过几次追加起诉,判处田中久一死刑。

像田中久一这样级别的日本战犯,当时一共审判了30多个。根据老百姓的控诉材料,我们提出要追究这些日本高级指挥官的战争责任:你纵容部下杀害无辜的老百姓,这就是你的罪行。 

『最野蛮的一场暴行被公之于世』

日军侵华战争中最重大的案件,无疑是南京大屠杀。 

南京法庭直属国防部,也称为“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由首席法官石美瑜主持南京大屠杀的调查工作。

因为欠中国人民的血债太多,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日寇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谷寿夫从日本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谷寿夫带领的师团是第一个冲进南京城的,也是第一个在南京城里展开大屠杀的。但是在法庭上,谷寿夫写了很长的申诉书,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

南京大屠杀发生后,日军曾雇佣南京红卍字会的人员去掩埋尸体,当时每天掩埋多少尸体都有所记录。于是,法庭就找到南京红卍字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南京郊外寻找万人坑,把其中许多人头、尸骨取出来,呈现在法庭上。同时,一些目睹南京大屠杀的外国人、中国老百姓纷纷出庭作证。最终,谷寿夫被押往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还有进行“百人斩”竞赛的暴徒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根据日本新闻的报道线索,有两个日本军官比赛谁先杀100个中国人,结果在约一个月的时间里,一个人杀了106人,一个人杀了105人。当时,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都已经回到日本,结果又把他们从老家抓回来,在南京法庭受审。虽然他们也是百般抵赖,但法庭上列举了他们的种种罪行,最后这两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被判处死刑。

通过审判南京大屠杀的案子,日军在侵华战争中最野蛮的一场暴行被公之于世,也使正义得到了伸张。


刘统教授在讲座中。  (图片由上图讲座提供)

『不忘历史,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平』

从1945年到1949年间,国民政府组织的10个军事法庭对关押的2300多名战犯中的800多人进行了审判,最后判处死刑的有139人,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加起来有350多人,真正判刑的一共才500人左右。可以说,审判的效率并不高。 

其中有几个原因。第一是缺乏证据。也就是我之前讲到的取证难。第二个原因是审判力量有限。一个军事法庭只有两名检察官,两名检察官要调查案情,还要写起诉书,根本忙不过来。

所以,我们今天来看,当年国民政府的审判留下了大量的未审罪行,一些重大的应该受到审判的战犯逃脱了。比如,河本大作,这个人在1929年皇姑屯事件中炸死了张作霖。后来在日军占领太原期间,河本大作摇身一变成了企业家,其实仍然从事情报间谍工作,干尽了坏事。但是,他却成了漏网之鱼。 

还比如,对冈村宁次的审判,成为国民政府这场审判中最大的败笔。冈村宁次在抗战期间是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1944年11月又成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整个过程中,他始终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日本投降后,冈村宁次因为积极配合国民政府,拒绝向八路军投降,等待国民政府的接收,这使蒋介石感到非常满意。所以,南京法庭公然为冈村宁次开脱罪责,做了无罪判决。 

尽管存在这些历史污点,但是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这段历史,对于揭露日本的战争罪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前前后后花了5年时间,查阅了大量的原始档案,终于完成了国家重大社科项目———《大审判:国民政府处置日本战犯实录》一书的写作。

我写这本书的目的是什么?首先,把它作为一块基石,一块中日友好的基石。其次,中国有句话叫“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有人敢于翻案,就让他们看看证据确凿、罪行俱在,让他们无法否认。但是,写这本书并不是为了激发民族仇恨,而是为了保卫和平。只有不忘这段历史,才能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

栏目主编:龚丹韵 文字编辑:徐蓓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项建英
内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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