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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禁捕,竟还有网店叫卖江鮰、江刀,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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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20-08-24 18:48
摘要:上海立案查处两起涉嫌利用“长江”字样为噱头的虚假广告案件。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屡禁不止,与下游市场的“猎奇”需求脱不开关系。时至今日,仍有不少餐饮单位、网店打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招牌招揽顾客,反过来助长了源头的非法捕捞。

8月24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监管部门已对上海35万户网络经营主体实施网络专项监测,共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1条,其中47条涉及外省市平台内经营者的线索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要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上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农贸(批发)市场1418个次、商超1168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1611户次,归纳梳理出“长江野生”“长江江鲜”“中华鲟”等68个涉及长江鱼类和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特征语义词,作为筛查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类网站、生鲜APP和网店等经营者是否涉嫌违法违规的主要依据之一。

日前,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分别立案查处一起涉嫌利用“长江”字样为噱头的虚假广告案件。

7月24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反映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网店涉嫌销售长江鮰鱼,宣称有“鮰鱼翅 长江鮰鱼鱼鳍 鱼划水冷冻海鲜烧烤清蒸红烧400g”销售。

经查,当事人实际销售的产品为白鲢鱼鳍。对于其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8月3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在“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中发现,某酒店在大众点评电商平台内的店铺中展示着一款推荐菜“长江刀鱼”。

经查,当事人以“长江刀鱼”招揽人气,实际上并不存在该推荐菜品。对当事人利用“长江”等字样为噱头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针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广告法》明确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

除了严格执法检查,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还离不开每一位消费者的支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近期,上海所有重点经营场所都将张贴有关公告和宣传标语,倡导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

多个平台和渠道也将普及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好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相关科普、消费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

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或线索,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邵竞
文中图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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