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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新早餐工程审批,已停业、搬迁的“僵尸饭店”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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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20-08-10 19:21
摘要:对确实已停业、搬迁,不再具备经营条件但未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可依职权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发布《关于落实本市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上海早餐工程建设,减轻疫情对食品经营企业的影响,促进新生代互联网食品经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双减半”“两个免于提交”等要求,精简许可申请材料,为申请者减负。在相关许可受理阶段,申请人仅需提交申请书、设施布局操作流程文件等关键材料。

对于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或者数据核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材料免于申请人提交;对于“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和签订收运合同”等材料,允许申请人在现场核查时、许可证件领取时或在约定期限内提交。

对于“前证不销、后证难办”等经营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意见明确要求进行突破。对确实已停业、搬迁,不再具备经营条件但未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可依职权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畅通退出渠道,让后来的经营者可以尽快通过审批获得许可进行经营活动。

一批限制经营者准入的“高门槛”,比如饭店严格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等,在意见中明确将逐步放宽。各类饭店、饮品店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设上限。

此外,小型饭店、饮品店(不含食品现制现售)等业态的经营场所面积、冷食类食品制售专间面积不再设置最低要求。监管部门审核时,允许将取餐等候区、自助取餐柜等面积计入就餐场所面积。各类饭店、食堂(不含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业态的审查按新推荐标准实施,对申请“含网络”经营项目的申请人,不再审核单位时间外送量。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透露,今年年内,上海将进一步拓宽电子许可证的应用场景,基本实现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在2019年部分区试点“开饭店”等5个食品经营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基础上,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办事规程,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覆盖面,方便申请人一次办理开办所需要的许可审批手续,并逐步实现食品经营许可与酒类商品经营许可的同步受理、发证。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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