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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所分属苏浙沪的中职学校没有地域差别,可考虑改名“长三角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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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于量 2020-08-06 20:24
摘要:至2024年,示范区内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将各指定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与示范区开展合作办学。

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又有新进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6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平台建设方案》有关情况。根据方案,示范区内的7所中职学校将统一开展跨区域招生宣传、统一录取手续,未来还将逐步实现学分互认、跨校选课。

据介绍,方案旨在推动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将示范区打造为职业教育高地。在设计上,方案立足示范区、服务长三角,按照“信息共通、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原则,构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职业教育系列政策和标准,推动示范区内职业学校招生入学、学籍管理、教学实施、就业升学实现一体化运行。

同时,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动机制,合力打造高质量的区域职业教育协作典范,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产业资源和企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势相融,为示范区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切实做好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计划由上海青浦区、苏州吴江区、嘉兴嘉善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同时,方案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目标也已发布。根据方案,示范区内的7所中职学校(青浦3所、吴江2所、嘉善2所)将于年内实现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教学标准、统一学籍管理平台三大目标。

招生录取方面,目前7所学校已根据方案统一开展跨区域招生宣传、统一录取手续;在教学管理方面,示范区内统一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课程标准,共同选用合适的国规教材,联合开发区域特色教材,示范区内学分互认,中职学生可跨校选课,在不同学校的学习成果可互通互认;学籍管理方面,将建立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平台,实现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统一管理,采用“籍随人走,学分互认,毕业互通”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学生的学籍随学生进入就读的学校。

未来,一体化示范区还将陆续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一平台、职业教育教师信息服务统一平台、职业院校学生升学就业统一平台。至2024年,示范区内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将各指定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与示范区开展合作办学。打造职业教育高地,结合示范区产业特点,引进或新建1到2所高等职业院校。

栏目主编:孔令君 文字编辑:孔令君 题图来源:陈征摄 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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