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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出电梯想要回家,却发现墙上多了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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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0-06-29 20:30
摘要:可视门铃能拍到多少画面,往往成为法院裁决是否侵犯隐私的关键。

门对门的两家人,因为一个可视门铃闹上了法庭。一家说隐私被别人掌握,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另一家则认为可视门铃安装的目的是为了屋主不在家时可以与访客进行沟通,同时也可以监控两家的险情,保障双方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各执一词的两家相邻纠纷如何解决?业主自行安装的可视门铃是否会对相邻方的隐私权等权利造成妨害?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可视门铃、智能猫眼等智能设备的安装与相邻方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如何化解?

公共电梯口安装可视门铃被起诉

尤某和辛某两家入户门相对,是共用一条公共走廊的邻居。由于小区物业停摆,偷盗事件频发,将要出远门的尤某不放心,在其入户门左侧墙面上安装了一个可视门铃,该位置正好对着电梯。从该电梯出来,左手边即是尤某家,而右转穿过一段走道,便是辛某家。

第二天,看到门铃的辛某坐不住了。她觉得,可视门铃对着电梯,这一层总共就自己和尤某两家人,那自己家每天进出电梯的时间和人员,岂不是都可能被看到而且录下来?辛某认为,自己的出行等信息全部都被监视,这属于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辛某便前往对门邻居尤某家理论,双方争执不下,辛某遂将尤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尤某拆除可视门铃。

一审法院查明,尤某家安装的可视门铃带有摄像功能,可通过手机上的程序开启拍照、录像功能。法院认为,可视门铃系安装在辛某与尤某共用的公共走道上,位于该楼层电梯门的左侧。门铃可视范围及于电梯出入口位置,且该可视门铃可由尤某通过其安装于手机上的程序远程操作开启拍照、录像功能,即使尤某主观上无窥视辛某活动的故意,但综合考虑可视门铃安装的位置、角度及高度,其在客观上对辛某隐私造成一定妨碍,故辛某要求尤某拆除可视门铃,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尤某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二审为何改判无需拆除?

在淘宝网搜索“可视门铃”,便会跳出不少选项,其中排名前几的可视门铃月销量都在数千,尤某购买的那款也在其中。根据介绍,这些可视门铃普遍具有超广视角、人脸识别、手机视频通话、自动报警、存储录像等功能。其中,人脸识别、存储录像最令辛某忌讳,“这不就是在我家门口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吗?”

淘宝网上其中一款可视门铃的功能介绍

对此,尤某也表示了理解。2019年10月24日,一审法院组织双方第一次庭审后,尤某将该可视门铃移至自己家入户门的右侧,即楼层电梯的左侧墙面上。尤某觉得,这样一来,门铃不再正对着电梯,如果来访者是去辛某家,便只能拍到背影,没有影响。一审败诉后,尤某又在门铃朝向电梯出入口一侧安装了蓝色塑料挡板,只有紧靠自家房门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摄录到。

因此,二审时尤某认为,自己已经充分照顾了邻居辛某的权利,安装可视门铃是在合法合理范围内行使相邻权利,请求法院改判驳回辛某诉讼请求。辛某则坚持认为,即使拍不到正脸,通过可视门铃也可以记录自家成员是否出门、是否有客来访等情况,仍然侵犯了隐私,尤其是上传到云端的录像,“万一泄露了怎么办”?

检索裁判文书网便会发现,近年来围绕安装可视门铃已经发生了多起官司。纵览这些判决,可视门铃能拍到多少画面,往往成为法院裁决是否侵犯隐私的关键。

二审期间,合议庭法官一行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经过多次进出实验,法官发现,辛某正常通行的情形下进出电梯口并不会被拍摄到,正对电梯按键站立的情形下,仅能被拍摄到右手臂的一部分。据此,一中院认为,涉案门铃并未对辛某隐私等权益造成实质妨害,改判无需拆除。

可视门铃安装也有限制

“现实生活中,不同自然人对于隐私的关注程度以及新生事物的接受过程难免有别,由此产生不同的认识也实属正常。”本案主审法官娄永说,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住宅居民安装具有摄录、存储功能的门铃装置,尤某基于自身财产安全等合法目的需要安装可视门铃,本身并无不妥。但可视门铃客观上可能会将相邻方的日常出入信息完整记录下来,有侵害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之虞,故其安装并非不受任何限制。

娄永介绍,本案中,尤某的可视门铃最初安装位置正对楼道,确实对辛某的隐私或个人信息保护构成威胁,超出了合理限度,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安装行为对于相邻方的权益造成实质妨害。但在尤某两次调整安装位置和方式后,可视门铃已不会对辛某的通行、安全等相邻权利造成妨害。尤某也书面承诺在可视门铃使用期间会维护挡板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会及时修复,否则愿意承担门铃被拆除的后果。

“本案也提醒当事人,在安装、使用此类门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在遵守所在小区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己房屋楼层的结构布局,选择合理的安装方式及位置,以避免或者减少对相邻方的隐私等合法权益造成的影响,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娄永同时表示,如果涉案小区业主对于利用公共部位安装可视门铃等物件有相应决议或者物业管理规定,而尤某又违反了该规定,本案的处理结果并不影响业主委员会等民事主体另行起诉追究相应责任。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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