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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动用卫星认定獐子岛造假,但为何不按新证券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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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杨 2020-06-24 18:03
摘要:獐子岛的谎言终被戳穿。

还记得“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吗?

隔一段时间,獐子岛这家海产品养殖上市公司的扇贝新闻,就要出来露一露面。扇贝死了,扇贝跑了,每次一露面,就招来舆论的一片疑问甚至斥责。这几乎要成为惯例。

人们怀疑它造假,但又难寻证据。好在,证监会出马了。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这是监管部门按照原证券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顶格处罚。

证监会介绍,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获取证据,证监会此次下了大功夫。

獐子岛公司案的查证涉及对深海养殖水产品底播、捕捞、运输和销售记录的全过程追溯。证监会统筹执法力量,走访渔政监督、水产科研等部门寻求专业支持,依托科技执法手段开展全面深入调查。

獐子岛公司每月虾夷扇贝成本结转的依据为当月捕捞区域,在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核验的情况下,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对公司27条采捕船只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不过,处罚一出,不少人觉得,是否太轻了?

相关法律专家解释,这一处罚已经是依法作出的顶格处罚。根据原证券法,对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最高罚额为60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员等顶格罚额为30万元。

那么,为什么不能依据新证券法处罚?根据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最高罚款10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最高罚款500万元。

这是因为,法律有一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律只能适用于它颁布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不能适用于它颁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简单而言,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獐子岛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按照这一原则,按照原证券法对獐子岛进行处罚,属于规范行为。

至于獐子岛是否涉及到民事、刑事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证监会动用卫星这一“大手笔”,已经向市场表达了让违法违规行无处遁形的强硬态度。未来,造假者们还敢像獐子岛这么肆无忌惮吗?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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