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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身处8地,3亿元仲裁案件将如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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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刘雪妍 2020-04-10 13:35
摘要:2月以来,上海仲裁委员会利用最新技术手段,顺利完成了两例“无接触”庭审‍。

商事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制度。突如其来的疫情中,当事人和仲裁庭身处异地,无法到仲裁机构所在地现场开庭;还有律师被隔离,身边既无电脑又无案卷,可双方都急需通过仲裁使纠纷尘埃落定,尽早回归正常经营,此时庭审该如何进行?2月以来,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仲”)利用最新技术手段,顺利完成了两例“无接触”庭审‍。

首次特殊庭审,四省五地当事人参与

去年底,一家民营企业与一家建工国企因材料款给付问题产生纠纷,选择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案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案件原定于今年2月开庭,可3位仲裁员、4位双方代理人以及1位仲裁秘书分处上海、黑龙江、四川、江苏、浙江等多地,无法按照计划前往上海,线下开庭被迫取消。

仲裁申请人是中小民营企业,指望着这500万实现资金回笼以复工复产,希望能尽快拿到裁决文书;而建工企业作为被申请人,手头也有很多项目,盼望着能够通过仲裁程序定分止争,减少对工程施工的影响,让双方回到应有的合作轨道。

了解到这些需求后,“上仲”秘书处主动与仲裁庭对接,梳理了案件特点,尝试通过信息化技术来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于是酝酿了首次网络庭审。

为了最大程度便利每位使用者,“上仲”设计了“上海仲裁委员会微仲裁”小程序,可以快速注册登录,通过人脸识别并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后,就能继续参与仲裁。

准备好平台,重要的还有全流程服务与技术保障,在将所有案卷材料电子化处理后,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紧贴式”服务,告知每位出庭人网络庭审的要点与流程、其与现场庭审的区别,以及如何在触屏上进行在线举证和质证等。


本次网上庭审现场。(照片来自上海仲裁委员会)

开庭前,技术人员反复测试了网络环境,无论是通过WiFi还是手机4G信号,画面和声音都很清晰,开庭时也在一旁随时待命。工作人员事先向当事人释明庭审笔录不用签字,全程的录音录像会成为备案证据,需要在安静的私密环境中进行。

预案中考虑了各种突发状况,对突然掉线或者网络信号不好的情况都进行了准备,而前期沟通中,也有意想不到的插曲,一位上了年纪的仲裁员画面无法入框,原来是因为他不会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举着手机打开后置摄像头时看不到自己,工作人员从切换摄像头开始教起;有位律师自我隔离,担心手头没有案卷也没有电脑,后来也学会了通过手机方便地查阅电子化材料。

准备停当后,各方分别在家中或办公室完成了整个庭审,三位仲裁员还进行了线上评议。

这种新的庭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仲”为解决当事人纠纷所做出的努力和尝试,仲裁机构强调服务理念,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争议解决服务可以确保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上仲”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服务于当事人,服务于仲裁员,服务于整个市场主体,也服务于上海的营商环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尽快协助其复工复产,也是仲裁机构的使命”。

3亿案件快速办结,互联网让仲裁不分地域

据工作人员介绍,“上仲”去年办理的4600多个案子中,有2/3的案件当事人都不在上海。当双方都诚心想尽快解决问题,对事实和证据争议不大,主要分歧点集中在法律观点上时,网上开庭就很可能成功,采用网上庭审可以很大程度减轻当事人争议解决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3月16日,“上仲”一起案件再度进行了网上开庭审理,争议金额比第一起翻了60倍。

该案件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与一家机构因金融衍生工具投资引发的纠纷,争议金额3亿元。春节前已经组织了一次开庭,双方各自提交补充证据后,原本将要进行的第二次开庭因疫情被推迟。

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仲裁庭虽然都在上海,但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无法进行线下庭审,而他们解决纠纷的意愿又很强烈,于是8个参与方同时连线,在8处不同的场所跨域完成了网上开庭。

庭后,仲裁庭三位仲裁员进行了网上评议,达成一致意见。庭后第3天,首席仲裁员通过办案平台传送了裁决书起草稿,其余两位仲裁员汇总了意见后,3月23日,案件即以仲裁庭电子签名的方式作出了最终的裁决。

科技改变了很多传统的工作方式,庭审圆满完成的背后,除了因为“上仲”前几年就开始自行研发网上开庭平台,也离不了电子签名系统早早准备妥当。

以往采用快递寄送签名时常常遇到的问题是,裁决书已经准备好了,可签名就花了半个月时间,影响案件效率,也对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一定的阻碍,电子签名就没有了此类问题,而且严格的人脸识别和哈希值校验能确保其不可篡改,保证了安全性和真实性。

在跟每个仲裁员沟通时,很多人都乐于接受这种形式,“上仲”的仲裁员名册里有400多人签署了电子签名授权,签字模板已经录入系统。

不过,基于仲裁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和当事人各方的不确定性,网上开庭当前仍然是传统现场开庭审理方式的补充,因为后者很大程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也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正如“上仲”办案人员所指出的,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是推进网上开庭的重要前提条件。但在有特定需求时,这种能使人力、金钱和时间成本大幅下降的新型手段确实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当事人的服务体验。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位于威海路的上海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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