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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饲养、交易野生动物?上海将启动地方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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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20-03-19 11:50
摘要:上海人大将密切跟踪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进度,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代表的心,朱柯丁等25位代表提出,动物表演对野生动物本身以及动物族群的社会结构等造成极大伤害,建议修订《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对野生动物商业展示展演行为严格限制。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记者获悉,上海人大将密切跟踪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进度,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程序。

 不要让经营许可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朱柯丁等代表注意到,《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上海实施办法,对于国家或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相对严格的管理机制,但对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野生动物管理严重不足。

 朱柯丁认为,结合非典和本次新冠肺炎病毒的案例,应该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对于野生动物的管理范围。管理重点应不仅仅只针对国家或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更要将管理范围扩大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野生动物。凡不是国家鼓励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且已办理合法手续的,都要进入到扩大监管范围之内。

同时,他还建议,对野生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进行严格管理。通过立法进行规定,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对于目前持有“三有动物”捕猎证和驯养繁殖相关人员增加年审,杜绝一证到手一劳永逸的现象。凡是出现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取缔其持证和驯养繁殖资格,关闭驯养繁殖场所,不得再次从事相关行业。“特别是名为驯养繁殖,实为非法收购和捕猎野生动物交易的,要加大惩罚力度。不能让本为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经营许可沦为不法分子的‘隐身衣’和‘帮凶’。”

严禁家养驯养野生动物

 “我们建议要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朱柯丁说,在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基础上,对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野生动物应不再允许在集贸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交易,并且逐步出台通知和法规,全面取缔野生动物经营集贸市场。

代表们认为,针对目前存在网络兜售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应该结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上海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增加针对利用互联网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法律法规,处罚对象不仅是买卖双方,网络平台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从源头的捕猎者,到餐桌上的消费者,关键的入口和出口两大关要堵住。” 朱柯丁说,一方面从购买源头严打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另一方面,要扩大野生动物管理范围,严禁个人和饭店、酒店、茶楼等餐饮机构购买和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旦发现不仅要进行法律法规的处罚,并要将餐饮机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公开发布,取消其经营资格;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形成公众和社会舆论压力。

代表还建议, 严禁家养驯养野生动物。针对个人家养饲养野生动物行为,不再局限于国家或者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凡是野生动物都不再允许家养饲养。对于已经家养饲养的野生动物的个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上交野生动物不予以处罚;对于仍然私自藏匿、饲养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并记录个人诚信档案。

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程序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表示,委员会认为,1993年制定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所依据的上位法已于2016年全面修订,实施办法的很多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也与本市的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当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形势下,修法更显紧迫。习近平总书记对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月作出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并加快推进修法工作。委员会将积极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本市实施办法修改的调研工作,同时密切跟踪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进度,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程序。

栏目主编: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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