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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师”变身“老娘舅”,在上海做电影,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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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施晨露 2020-01-20 15:26
摘要:“上海服务”,不仅在于细致专业,还在于推进速度。

上海版权纠纷调解领域一支专业的“老娘舅”队伍正式上线。今天(1月20日)下午,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合作签约,“上海市影视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在巨鹿路709号挂牌。

记者在现场看到,调解室已布置完毕,调解员、记录员一应俱全,当事人的位置相向而坐。墙上张贴的“调解流程图”显示,从调解中心接受调解开始,20个工作日内得出调解结果,为调解成功者出具调解协议书,进入民事调解或撤诉流程,调解不成功者也将归档处理。

命中影视版权运作一大“痛点” 

“上海服务”,不仅在于细致专业,还在于推进速度。影视版权服务是上海针对电影产业在去年底推出的重大举措。去年12月17日,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机构挂牌成立。挂牌后不久,“服务机构”升格为“服务中心”。

中心增设下属机构“上海市影视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命中影视版权运作一大“痛点”——随着影视产业发展,影视版权纠纷与争议也呈上升趋势。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指出,2016年全国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534件,其中著作权案件86989件,同比上升30.44%,占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63.71%。法律智能操作系统“Alpha”数据统计,自2001年至2019年12月10日,全国与影视行业相关的民事纠纷中,知识产权权属与侵权类法律文书占比61.21%,案件数量为27905件,为占比最多的纠纷类型。具体案例上,近年,包括琼瑶诉于正的《宫锁连城》案、吴京《战狼2》著作改编权等都引起全社会关注。

“老法师”参与诉讼前调节纠纷

纠纷日益增多,但法院资源有限,将纠纷解决在正式诉讼前,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国家社会治理层面上来说,如今更强调诉源治理,法院需要和更多调解组织对接,让更多的社会矛盾通过多元化方式得以解决。”

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成立时就将版权纠纷调解列入服务清单,但从法律层面来说,这种调解不具备法律效应。联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之后,一方面,法院可以将掌握的案源发给中心,另一方面,产生版权纠纷的影视单位、机构、个人也可以向中心申请调解。“调整成功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或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再立案后审理、判决。”中心负责人于志庆介绍。

“中心对影视领域的情况掌握较多,很多调解员是行业中有一定经验的‘老法师’,专业性强且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可以扮演‘老娘舅’的角色。”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提升行业、专业调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据悉,目前调解中心已组成由律师、影视行业权威人士等组成的法务团队,将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不过,于志庆也表示,相较迅速增长的影视版权纠纷,专业的调解员队伍还跟不上需求。“中心将在知识产权法院协助下,尽快培养出一批业务能力精湛的调解员队伍,同时,也将通过各种方式普及影视版权知识,让影视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第一步,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号将以周更方式推出‘影视版权讲堂’系列。”

从2014年成立的上海市影视摄制服务机构到如今的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上海市影视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上,不少影视业内人士称许,从影视前期的创意到中期拍摄、制作乃至后期版权运作方面,上海的服务一流、环境一流。作为中心负责人,在于志庆看来,这种服务与环境的提升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作为。“推进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的整体规划和自我监管,提升行业、专业调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满足影视企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需求,调解中心向影视企业敞开大门。”

图片摄影:蒋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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